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纠纷起诉流程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生活中,我们不管多少都会遇到一些经济方面的困难,再遇到这些困难时我们不免需要向朋友亲戚,甚至是银行借钱,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这就需要我们在借钱的同时遵守承诺,到了还款日期要按时把钱还上。但是生活中不免有许多人存在侥幸心理,以为我不还,别人也不好意思要的心理,就是不还钱,这样长时间下去,借主的内心肯定就受不了。这种情况就会出现我们经常看到的借款纠纷。那么出现这种及其恶劣的情况,必须要像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那要怎么办呢?借钱是因为情况具体,而借出去钱的人也一定是朋友,这种起诉方式进行催债是我们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是我们也没有办法,那么这个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首先我们要像法院提出申诉,但是在这个申诉之前,我们必须找到当时借钱当事人留下的书面借条,能证明他确实是因为借了钱不还的,如果当时没有留下书面的借条或者是相关的证据的话,一定要找到相关的证人,能证明这是事实依据,否则,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毕竟法院也不会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来消磨。做完这一点就可以提交诉状申请立案了,当这个事情作为一个案件的形式确定下来之后,这个起诉才刚刚开始。向法院提交了诉状申请之后就静静的等待法院下发的受理通知,等这个通知下来之后就可以去收集资料和证据了。但是在这期间有一点尤为重要,就是出借人要随时留意借款人的行踪,如果此时借款人消失了或者是失踪了,由于某种原因借款人脱离了你的视线,那么对接下来的环节特别不利。当我们收集好证据和当时借款人的借贷凭证之后,法院就会进行案件的受理。这时需要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换找到的有力证据,这个主要是让双方明白确有此事,并且证据确凿。我们国家人人平等,所以这时借款人可以写一份为自己申辩的答辩书,这个答辩书上要写明自己的苦衷,尽量为自己减少后期的赔偿和损失,这个答辨书将交到为借款人辩护的法官手里。此时出借人应该多找一些材料,发现的蛛丝马迹都可以作为证据进行说明和阐述。当完成这一步之后,就等待法院的开庭受理,法院将召集出借人和借款人一起出庭,如果有人证的也将认证带到现场,方便指证和答辩,答辩环节有借款人和出借人自由发言,阐述自己的想法和理由,此时借款人也可以为自己的行为做一定的辩护和解释。当双方为自己的行为讲清理由和缘由时,法院将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说辞来宣布受理的结果。受理结果下来之后将立即执行。此时出借人和借款人都应按照法院的受理结果来进行后续事情的处理。虽然事情已经得到了解决,但是如果严重的话将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建议大家诚实守信。



·借条与欠条之间有哪些区别
      借条与欠条之间有哪些区别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老百姓也越来越富裕,所以私人借贷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可在私人借贷的过程中,有些人常常会把欠条和借条这两种重要的民事证据弄混淆,这样是不合适的。那么,借条与欠条之间究竟有哪些区别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2023欠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2023欠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一、欠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对于已经将钱借出去而对方到期不还钱的,提出以下建议: (一)到期直接开口 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


·发生债务纠纷到哪里提起诉讼
      诉讼是解决当事人纠纷,救济当事人权利的方式之一,被广泛的适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发生债务纠纷到哪里提起诉讼呢?此外,实践中,在债务纠纷起诉时我们又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而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务纠纷到哪里提起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


·追讨公司债务要注意哪些
      追讨公司债务要注意哪些 一、追讨公司债务要注意哪些 1、重视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同时,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应该如何起诉借条担保人
      应该如何起诉借条担保人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家属可以吗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家属可以吗?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含义与关系 1、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务人,...


·欠款纠纷起诉诉讼标的额
      欠款纠纷起诉诉讼标的额诉讼标的额:   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


·欠钱不还确实没能力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确实没能力还怎么办对于欠债不还的情形,没有偿还能力,不属于免除偿还责任的理由。对于当事人不按判决偿还债务的,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作为债权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债务人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行贿赃款被退还可以减轻处罚吗?
      一、行贿赃款被退还可以减轻处罚吗?可以减轻处罚,《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


·自愿承担责任的承诺是一般保证还是债务加入?
      债务加入是第三人承诺由其履行债务人的债务,但同时不免除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并存债务承担方式,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的;保证责任则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三章关于保证合同的相关规定,二者在责任承担方式上存在重大差异。保证责任适用《民法典》中关于担保从属性、先诉抗辩权、保证期间、保...


·银行催款通知书会在什么情况下发?
      银行催款通知书会在什么情况下发? 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会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进行大额支付时,许多人也会选择银行贷款。如果没有按时归还欠款,银行会先进行提醒,那么,银行催款通知书会在什么情况下发?催款后不还的后果又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银行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