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嫌疑人没到案能不能批捕?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犯罪嫌疑人没到案能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没到案还是可以进行批捕的。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但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经批准后可延长。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时间可达一个半月,期间还可退查两次,每次补充侦查时间是一个月,审判阶段一般是一个半月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程序是什么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证据进行审查,检察机关采取办案人员阅卷,审查起诉部门的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的方法进行审查。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查批捕,应当交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分别作出以下决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后,对于被拘留的对象,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公安机关不同意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如果公安机关的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在复议、复核期间,对于已经被拘留的对象,公安机关必须释放。犯罪嫌疑人如果未到案是不影响对其批捕的决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件的审理结果出来之后失踪的,只要证据材料充分即使犯罪嫌疑人未到案人民检察院也是可以进行批捕的工作的,批捕的过程在我国的相关的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即可。



·醉驾行为在我国之前只是违法行为,需要接受非刑法外的法律处罚。
      醉驾行为在我国之前只是违法行为,需要接受非刑法外的法律处罚。但自从醉驾入刑实施后,醉驾被列入刑事犯罪,也使得醉驾行为逐渐减少,在一定程度上还给公众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常常会有人问我们:在我国醉驾禁驾五年怎么开车?有关内容下文中有介绍。 一、在我国醉驾禁驾五年怎么开车? 喝酒不...


·犯罪分子立功可以免除处罚吗?
      犯罪分子立功可以免除处罚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可对于立功的犯罪嫌疑人,法院可以依据犯罪情节酌情减轻、从轻处罚,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


·拘役公安机关执行吗2023
      拘役公安机关执行吗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刑...


·关于销售假药600万怎么判刑
      一、关于销售假药600万怎么判刑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构成共同故意犯罪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共同故意犯罪条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


·非法集资对投资者来说有罪吗
      现在,我们的存钱或者闲钱都不愿意放置在银行中,因为银行的利率过低,从长远来说,是一种贬值的行为。现在购买理财或者投资成为时下比较流行的理财方式。但是,我们在投资的过程中,一定不能上当受骗,参与到非法投资中。非法集资对于纯投资者来说是无罪的。非法集资对投资者来说有罪吗?非法集资处罚...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中国对逃避商检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逃避商检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中国对逃避商检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条 【逃避商检罪】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


·刑事案件提请检察院一般都会批捕吗?
      一、刑事案件提请检察院一般都会批捕吗?刑事案件提请检察院后,是否会下达批捕文书,要根据检察院对该刑事案件的认定,包括案件的证具是否充足、是否符合批捕条件、是否达到批捕的准备等等而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公安局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就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二、批捕...


·非法集资罪的构成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在生活当中,由于我国公民对金融市场知识缺乏了解,心里面又总是幻想着能够用少许的投资换取高额的回报,就因为这样,目前非法集资的案件总是屡有发生,新旧案件叠加的状态下,严厉惩治非法集资势在必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非法集资罪的构成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一、非法集资罪的构成数额是怎么规...


·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诉讼法的存在是为了使每一位犯罪人员都得到应有的处罚,同时也不冤枉一个好人,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存在非法证据,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证据的合法性。这在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中作了相关规定,我们来看一看本条法规的具体内容吧。 一、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