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二、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3、《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实在难以界定双方共同财产的具体数额,其实完全能够结合着婚姻法对夫妻共有财产范围的详细规定去收集相关的证据的。有的时候,不要认为自己瞒着另一方用夫妻共有财产去做的一些收益,就可以理所应当的一个人占有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管怎么操作对方都是有分割权的。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财产?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财产?起诉离婚法院判决时需要遵守以下的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


·淮安市淮阴区抚养费是多少?
      现在离婚已经成为了社会上的普通事,淮安市淮阴区法院每天都会收到离婚诉讼请求。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是双方引发争议的地方。抚养费支付标准是有一定原则遵循的,每个地方具体规定不同。那么淮安市淮阴区抚养费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相关资料为您做个介绍。 一、淮阴区抚养费是多少? ...


·离婚协议用公证吗,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很多通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会疑问,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有效力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离婚协议用公证吗”的问题。 一、离婚协议用公证吗 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


·刑诉证据不足宣告无罪法条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刑诉证据不足宣告无罪法条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证据不足宣告无效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


·一、离婚后财产确定权诉讼管辖怎么确定?
      一、离婚后财产确定权诉讼管辖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


·俩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分?
      婚姻本来是美好的但是两个人长期相处,会出现矛盾激化的情况最终两个人走向离婚的道路,如今在法治手中离婚要走法律程序,在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秋分是关于财产分割,在婚姻法中有关于财产分割的详细说明和规定,那俩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


·法院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开庭?
      法院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开庭? 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通常情况下三到六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


·女方不付抚养费后果会怎样若为法院判决的抚养费
      女方不付抚养费后果会怎样若为法院判决的抚养费,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


·怎么对重婚罪处罚 重婚罪如何处罚
      怎么对重婚罪处罚 重婚罪如何处罚一、怎么对重婚罪处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


·丈夫在国外有情人国内妻子该向哪里法院提出离婚?
      很多情况下,其实男人都是在有钱了之后才开始出轨找小三的,甚至还有的人在国外都有情人。那出现丈夫在国外有情人的情况,如果妻子在国内的话,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丈夫在国外有情人国内妻子该向哪里法院提出离婚? 这种情况属于下列...


·一、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