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婚后财产独立离婚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夫妻婚后财产独立离婚怎么办?这种情况下只要是共同财产,还是要均等分割。在生活中,很多夫妻经济各自独立,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支配,他们之间并没有签订婚前财产约定书或婚内财产约定书,其实他们的在婚内取得的收入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按共有财产进行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二、婚内夫妻财产协议无效约定有哪些?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2、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的约定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综上所述,现在一些夫妻结婚后赚钱各自使用,财产独立。即便是这样,离婚后也不影响财产分割。双方婚后的工资收入独立支配的,也算共同财产,离婚要平均分割。当然,双方可以在婚内签订财产协议,以后一旦离婚可以按照协议条款办理。



·一、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如何确定?
      一、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如何确定?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的确定是有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法定监护人的担任,父母是未成年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即是夫妻离婚,除非有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监护权的行为的,父母依旧是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不会因为离婚就取消监护资格的。《民法典》(自2021...


·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围绕离婚财产而产生的争议是最大的,如果此时一方要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那么需要知道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的时间是多久,那么离婚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又是多久?我们已经搜集好了相应的内容,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的时间是多久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


·2023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现实中,夫妻不仅仅会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而分居生活,也有可能是因为双方感情不和而分居,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规定的条件,那么就是允许离婚的。因此有的人就在咨询我们究竟2018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分析解答疑惑吧。 一、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说到夫妻分...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


·争夺抚养权时的证据怎么收集
      争夺抚养权时的证据怎么收集一、争夺抚养权时的证据怎么收集 现实中,分开的父母往往会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争论不休、僵持不下。此时,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的话,则就只能由法院作出判决。而对于父母来讲,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拥有更好的抚养条件是很重要的,到底这个抚养权证据怎么收集?多数...


·事实婚姻可以自己解除吗
      事实婚姻可以自己解除吗?事实婚姻可以自己解除,因为这种非法同居关系根本就不受保护。事实婚姻的存在形式有两种:一是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二是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针对这两种情况,对已经形成的事实婚姻要有限制、有条件地予以承认。因此,关于事实婚姻能否自行解除,要分别三种情况认定...


·法院离婚诉状怎么写
      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我签名或盖章,...


·单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单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


·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未婚男女为避免婚后双方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争议,从而影响到夫妻之间的感情,于是在结婚之前双方就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这其实对各自利益都是会有一定保障的,但并不是说只要男女有打算结婚就一定要先进行婚前财产公证。那究竟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呢?下文中,我们为给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婚前财产...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有民政局章吗?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有民政局章吗 民政局是没有资格对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可以协议或者诉诸法院。要对财产予以界定。离婚予以分割的财产需要是夫妻系所有权人的财产,如公有租赁住房,是不能予以分割的。财产分为一方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