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告?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没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告?


一、没有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如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二、离婚后孩子归哪一方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无论夫妻双方是否离婚,都有抚养子女的责任,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上来讲都需要抚养子女,那么母亲尚未抚养子女的话,双方如果还想继续维持婚姻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母亲履行责任。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夫妻离婚后,与子女...


·离婚调查取证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任何的民事纠纷都需要提供证据才能够作为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自然离婚诉讼请求也不例外。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诉讼请求,然后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的,比如说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和夫妻之间共有财产收入的一些证据,如果自己不知道应该怎么取证的话,可以申请我国公检法机关介入。那么,离婚调查取证...


·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视权有效么
      对于恋人来说,如果是情投意合或者是已经到了适婚的年龄都都会选择进行结婚。但是如果婚后二人感觉生活的不幸福或者是矛盾无法解决,此时都会去选择离婚的。而如果已经有了孩子的情况下,在协商好了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其中一方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视权有效么?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协议离婚自愿放弃...


·一、人身损害赔偿胎儿是否有抚养费?
      一、人身损害赔偿胎儿是否有抚养费? 人身损害赔偿胎儿是否有抚养费这个问题目前还存在着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侵权行为发生时腹中胎儿不具有公民资格,无权利能力,不属于实际被抚养人,不能获得赔偿。 第二种意见认为,侵权行为发生时胎儿虽未出生,但已...


·重婚罪是男女双方都判刑吗?
      一、重婚罪是男女双方都判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可见,刑法不仅处罚有配偶的一方,如果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话,那么也是构成重婚犯罪的。此时,就要按照法律规定追...


·重婚罪判多久 如何处罚重婚罪
      重婚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罪名,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配偶具有重婚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自己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配偶的重婚责任。这时候,应该如何处罚重婚罪行为人呢?经过审理重婚罪判多久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如何处...


·男方去世后子女抚养权
      男方去世后子女抚养权 夫妻双方离婚后,如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应当继续抚养子女。 二、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


·一、没结婚生的孩子要给抚养费吗?
      一、没结婚生的孩子要给抚养费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所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能以任何理...


·离婚时家庭共有财产争议应该怎么办
      离婚时家庭共有财产争议应该怎么办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一)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


·抚养权公证的作用是什么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能够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权是最好的,但是为了防止一方事后反悔,最好还是去公证处对孩子抚养权归属做一个公证。很多人就有疑惑了,抚养权公证的作用是什么呢?我们下文做了介绍,供您了解。 一、抚养权公证的作用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