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的婚姻法的具体规定当中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我国的婚姻法的具体规定当中,对于彩礼返还的条件主要有以下这三个方面。(1)在把彩礼支付给对方之后,两个人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结婚登记,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之下给彩礼的那一方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对方是要进行彩礼退还的。在中国大多数男女结婚的时候都是要提前给付彩礼的,而所给付的彩礼在实质上面是属于一种赠与他人财产的形式。而给付彩礼的目的是非常明确的,是为了结婚,所以才把彩礼给到对方。结婚这一个目的就是赠与财产的附加条件,但是如果把彩礼给了对方之后两个人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所进行结婚登记的,那么这个赠与财产的附加条件就不成立,附加条件不成立,彩礼也就可以要回来。对方在收取彩礼之后没有和支付彩礼的一方进行结婚登记的,从法律方面可以看出,这样的两个人是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两个人,我国的法律对于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两个人的彩礼退还问题是支持彩礼退还的。在我国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女方在收取彩礼之后没有和男方进行婚姻登记,但是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这种情况在法律上面看来就是所说的事实婚姻。但是在我国事实婚姻是不会受到婚姻法保护的,如果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两个人没有相关的结婚登记手续,只有共同生活的事实,在两个人决定要结束彼此的关系的时候,给彩礼的一方要求收彩礼的一方把彩礼退还,收彩礼的一方按照法律是要退还的。但是对于把彩礼给到对方之后,然后两个人进行同居生活。在同居生活的过程当中,因为生活的开销问题已经把彩礼的部分给花销掉了,对于这部分失去的彩礼,再要求对方退还彩礼的时候,对方是可以不退还的。(2)第二种情况就是在支付彩礼之后,男女两个人已经在婚姻登记机构中进行的结婚登记,两个人形成了合法夫妻关系,但是在夫妻关系存在的期间两个人并没有进行夫妻之间的同居生活。对于已经登记的两个人,但是没有同居生活的情况,我国法律上面就会认为这两个人是没有夫妻感情的。只有夫妻事实而没有夫妻感情的情况,在离婚的时候支付彩礼的那一方要求收彩礼的一方进行彩礼退还收彩礼的一方是要按照法律进行退还的。(3)第三种情况就是,在收到彩礼之后,男女双方进行了婚姻登记,结成了合法的夫妻,但是由于其他一些事情缘由两个人又决定离婚的,如果在结婚的时候因为支付彩礼而导致支付彩礼这一方产生的生活上面的困难,支付彩礼的一方可以根据生活困难这一点向收彩礼的一方把彩礼要回来,而收彩礼的一方要体谅支付彩礼一方的生活困难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把彩礼退还回去。



·一、夫妻个人财产法条概念是什么?
      一、夫妻个人财产法条概念是什么?夫妻个人财产法条概念是:夫妻个人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实行婚后夫妻财产共有制(除夫妻另有约定的),夫妻双方中任何方...


·离婚时 未满20岁的女孩能抚养孩子么
      离婚时 未满20岁的女孩能抚养孩子么 一、未满20岁的女孩能抚养孩子么? 原则上是可以的,未满20岁也可以争取抚养权;但是,如果男方肯抚养的话,女方可以不抚养孩子,只是法律上规定需要支付部分抚养费的。 二、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


·一、开结婚证明需要哪些证件?
      一、开结婚证明需要哪些证件?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已...


·婚内财产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婚内财产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一、婚内财产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一方有重大疾病以及一方隐藏、转移、挥霍财产等情形之外,法律不认可婚内分割财产。所签订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2、如果是以离婚为目的而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如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


·新婚姻法离婚家电家具怎样分割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针对财产分割的这一部分双方是非常仔细的。有一些夫妻甚至会只仔细对家中的家电家居进行分割,尽管这样做有一点不近于人情,但是理论上来说也是受法院支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家电家具怎样分割?新婚姻法离婚家电家具怎样分割?2021年1月...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帮助
      一般而言,婚姻关系的解除即意味着夫妻双方彼此间法律上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已经消灭,只在子女抚养费给付、探望权行使等方面存在联系。但早在1980年《婚姻法》第33条中就已经规定离婚经济帮助的内容。后在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第42条以及《民法典》第1090条中得到延续。之所以规定离...


·男女双方选择诉讼离婚复杂吗
      虽然在财产分配、子女归谁抚养等问题难以协商的情况下,男女双方迫不得已才会选择诉讼离婚,但是男女双方在选择诉讼离婚时也会考虑诸多因素。比如诉讼离婚复杂吗等。那么诉讼离婚过程真的麻烦吗?以下是为您带来的相关介绍。 诉讼离婚过程真的麻烦吗? (一)从诉讼离婚流程和时间方面...


·一、离婚共同财产怎么认定的?
      一、离婚共同财产怎么认定的? 离婚共同财产有认定有: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理主要是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


·起诉离婚上诉吗,什么情况下会判决离婚?
      夫妻之间选择诉讼离婚的原因较多,有可能是一方不同意离婚,也有可能是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如果受理离婚案件,会在调解无效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但如果一方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起诉离婚上诉吗?下面我们就一起通过以下的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起诉离婚可以上诉吗? 1、可以...


·离婚后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离婚后孩子的归属
      离婚后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


·一、起诉离婚的证据都?
      一、起诉离婚的证据都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