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监视居住期间折抵刑期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监视居住期间折抵刑期吗能,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相关法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二、被监视居住人有什么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所谓“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的合法住所。所谓“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所谓正当理由,是指被监视居住人有治病、奔丧等正当事由。公安司法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时,如果发现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情节较轻的,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还应当及时向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报告。2001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5项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予以逮捕:(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2)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3)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5)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的;(6)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经传讯不到案的。虽然很多时候对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但多数情况下都是在其住所进行监视居住的,不过有些时候可能情况特殊就需要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如果是这种情况下的监视居住,那么日后就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
      在司法鉴中,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的是要处有期徒刑及处罚款金的,有的人认为应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是这类犯罪是根据犯罪者的行为来定夺的,这种严重的行为会危机社会的,一旦发现这种掩饰隐瞒犯罪情节,法律都会严惩,决不姑息,具体的你可以看下文。 一、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


·盲聋哑人犯罪怎么处罚?
      一、盲聋哑人犯罪怎么处罚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看,要正确适用我国刑法典第19条关于聋哑人、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本条的适用对象有两类: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即双目均丧失视力者,主要也是指...


·刑诉法关于辨认的规定的法条有哪些?
      其实辨认尤其在刑事案件当中最为常见,辨认不只发生在侦查阶段,即使到了法庭,庭审阶段也有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相关人员对某些具体的事物进行辨认。不管从道德和法律上来说都需要辨认人诚实的进行辨认,并且我国刑诉法关于辨认的规定的法条也是非常详细的。 刑诉法关于辨认的规定的法条有...


·经济案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0日,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7天,所以就是37天。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


·检察院不批捕不构成犯罪吗?
      检察院不批捕不构成犯罪吗? 一、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并不必然意味着其不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第65条...


·强迫卖淫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强迫卖淫罪的四要件是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卖...


·疫情期间拒绝强制隔离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者和疑似患者拒绝强制隔离或者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


·盗窃罪怎么判初犯,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很多人由于一时的贪念或者其他原因而盗窃他人甚至国家的财产而锒铛入狱。盗窃罪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罪名,但是犯人的判刑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判决,尤其是初犯,更是有一定的不同,网在下文就来为您解答一下盗窃罪怎么判初犯。 一、盗窃罪初犯怎么判 初犯盗窃罪依然按照盗窃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


·哪些犯罪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
      法院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时,会根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做出合理的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要到监狱服刑。我国的有期徒刑分为三个量刑幅度,长期徒刑是十年以上,那么,哪些犯罪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哪些犯罪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我国...


·殴打老人属于什么罪行
      殴打老人属于什么罪行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殴打父母,虐待老人的,涉嫌虐待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哪些阶段?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哪些阶段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还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结束之后但在既遂之前。中止前的行为必须属于犯罪行为。如果产生犯意后没有实施任何犯罪行为便放弃犯意的,不成立中止。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成立犯罪预备与未遂后,也不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