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2、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无确定形状的产品,例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1)不能以生物的或者自然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例如,不能以植物盆景中植物生长所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也不能以自然形成的假山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2)不能以摆放、堆积等方法获得的非确定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3)允许产品中的某个技术特征为无确定形状的物质,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物质,只要其在该产品中受该产品结构特征的限制即可。(4) 产品的形状可以是在某种特定情况下所具有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例如,具有新颖形状的冰杯、降落伞等。3、产品的构造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连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4、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未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5、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是对可获得专利保护的实用新型的一般性定义,而不是判断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具体审查标准。因此,在初步审查中,对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满足新的”、适于实用”的一般性要求,审查员通常仅需根据申请文件的描述判断其相对于背景技术是否作出了改进以及能否在产业上应用并产生有用的效果。实用新型专利也是属于专利类型中的一种,只不过相比于发明专利,我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是要短一些的,最长情况下也只能是10年。并且还要求在这10年期间,专利权人可以每年按时交纳专利年费,否则的话还不到10年,就会终止对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



·商标注册申请人有哪些,什么人可以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人有哪些,什么人可以注册商标 一、商标注册申请人有哪些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有如下五种类型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1)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社会团体:即提...


·什么权属于著作财产权?
      什么权属于著作财产权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


·专利评估怎么做?
      专利评估怎么做? 一、专利评估 专利权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专利权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度的行为。专利权作为企业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对专利权评估属于无形资产评估的一种类型。 二、专利评估的方法 根据专利的特性、...


·专利权侵权与商标侵权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侵权与商标侵权区别是什么?1、侵犯的对象和范围不同专利权的对象是获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其中发明是指前人没有的、先进的、经过实践证明可以应用的一种重大的科学技术新成就;实用新型是指对物品的形状、结构或组合所作的革新设计,又称小发明;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样...


·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两者有区别吗?
      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两者有区别吗?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就有区别的;从法律对两者保护的范围看,商业秘密包括了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而专利技术只是技术秘密;从构成特征看,商业秘密要求要有秘密性和商业价值,并不要求一定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而专利技术要求有实用性、新颖性.从法律对两者保护的范围看...


·商标异议可以使用吗?
      商标异议可以使用吗? 一、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


·我国专利权对象都有哪些
      我国专利权对象都有哪些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


·专利公开的后果是什么呢
      任何的发明创造,只有进行专利申请之后,才有可能获得专利保护的权利。很多发明人由于不懂专利申请的规定,又或者是对于自己的发明成果感到太兴奋,都会想提前公布出来让大家知道。但是这在专利申请上面来说是非常不允许的。具体是为什么,我们现在来看看专利公开的后果就知道了。一、公开的后果:1....


·专利无效证据检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专利无效证据检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专利无效检索,有吋也被称为无效证据检索、授权专利检索、专利有效性检索、专利权稳定 性检索等;对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士来说,这是一类较为常见的专利检索活动,是指针对某一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检索能够破坏其新颍性、创造性的专利或非专利类文献的...


·商标行政诉讼的由来
      商标行政诉讼的由来 现实经济活动中,越来越多的商品都拥有自己的品牌商标,可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法分子心存侥幸,仿冒品牌商标,让正规厂商和消费者权益都受到损害。厂商为维护自身的权益,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诉讼,这就是商标行政诉讼的由来。 商标行政诉讼的由来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条件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这个意识是指专利部门在规定的情况下,将他人的专利,不经过专利人的同意,就授权给其他人实施发明的制度。如果使用这个项制度之后,获得许可的单位并不是可以免费获得这项专利的,而是得付给专利人合理的费用。这项制度里有三种类型,这三种是:1、是不实施强制许可,意思就是这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