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须事先通知即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由于过失性解除不用事先预告,且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对劳动者的影响极大,因此,法律对过失性解除的规定也十分严格。《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劳动者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


⑴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九条对此也作出了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实体上的问题


由于法律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非常多,要求也很高,所以实践中用人单位在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败诉率非常高。企业对员工实施过失性解除合同时应当注意哪些法律问题?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我们认为,从实体角度观察,判断的标准,其一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事实依据;其二是有否法律依据,这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即为违法。


关于事实依据,即员工存在过错的法律事实。这里要注意区分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什么事情已经发生了,这是客观事实;而法律事实是指有证据证明的,能被仲裁或法院所认定的事实,法律事实才是裁判的依据。但现在普遍存在的情况是,单位看到客观事实了,但没有证据,到法庭没法证明,这就不是法律事实。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注意保留劳动者有过失的有效证据,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定要固定员工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


在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当中,对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要求十分严格。由于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对职工来说意义重大,所以只有在明确表示在工作中有所过失,并且用人单位也掌握了相关的证据资料的前提下才能够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改签其他公司需要经员工同意吗
      劳动合同改签其他公司需要经员工同意吗?劳动合同改签其他公司是需要经员工同意的,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是: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


·建筑工程合同单方终止赔偿违约金具体是多少
      建筑工程合同单方终止赔偿违约金具体是多少一、建筑工程合同单方终止赔偿违约金具体是多少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


·一、退休工人有没有误工费?
      一、退休工人有没有误工费? 是有的; 退休年龄不能与劳动能力划等号,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误工费,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超过退休年龄确已丧失劳动能力的,误工费不予支持;对受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丧失劳动能力,且因损害而导致其误工收入减少的,误工费则应综合多种因素酌定。 从...


·公司职工旷工三天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的相关条例,履行相关义务是劳动者的基本要求。对于无故旷工的职员用人单位根据具体的情况,是会给予一定的处罚,那么公司职工旷工三天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讲解。 一、公司职工旷工三天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根据劳动法关于旷工三天解除...


·租赁期满承租人不辞而别怎么办
      租赁期满承租人不辞而别怎么办租赁期届满,返还房屋是承租人的法定义务,不辞而别不视为承租人有交付租赁物的意思表示,即必须通过交付行为才成完成其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


·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规定的
      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规定的 休息权是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但是有时由于工作的需要或者用人单位的要求,劳动者常常会在休息时间进行工作,法律对于加班规定了加班费,那么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加...


·受伤职工怎么做工伤认定?
      在生产车间,职工因工受伤的,要想拿到工伤赔偿,要经过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这两个环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机构,需要携带完整的资料,包括申请表、劳动合同等,那么,职工怎么做工伤认定?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职工怎么做工伤认...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不少事故受害人,因为不清楚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常常错过了最佳的时期,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申请认定工伤,用人单位申请应在1个月内,个人申请最长时限为1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


·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签一年,试用期一般是多长
      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与新入职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其实多数情况下单位是会与劳动者做这方面的约定。当然,试用期也不能约定的过长,首先不能超过规定的6个月,其次实际确定试用期期限的时候,还要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那要是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签一年,此时...


·解除劳动合同后开始诉讼是否可行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开始诉讼是否可行解除劳动合同后1年内可以起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般规定(适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终局案件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


·工伤鉴定完后旧伤复发如何处理?
      工伤鉴定完后旧伤复发如何处理?工伤鉴定完毕后旧伤复发的处理是如果是属于工伤遗留下来的,那么复发可以享受除一次性待遇以外的其他待遇。继续享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