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上海市工伤鉴定等级标准分为多少级?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上海市工伤鉴定等级标准分为多少级?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5、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二、上海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上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中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作出认定决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综上所述,在上海工作的职工都有养老医疗及工伤等基本保险,在岗位上受伤的话,公司一般会为其申报工伤,被评上工伤后还得做劳动能力鉴定,上海工伤鉴定标准分为10级,主要是根据受伤严重程度及医疗依赖程度等。不同级别的工伤赔偿金额会有差别。



·一、工伤待遇的内容?
      一、工伤待遇的内容有哪些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


·工程质量验收基本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验收基本要求是如何规定的?在工程施工之前,发包方与承包方除了需要签订承包给他之外,还需要制定工程的验收标准,该标准是根据工程质量验收基本要求,再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来确定的。在工程完工后,需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是不能进入市场使用的。 工程质量验收基...


·被辞退后还可以要加班费吗
      被辞退后还可以要加班费的。在职期间加班的话,单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加班费,如果在辞职后还没有支付的话,可以持加班记录等实际证据和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如果单位拒不支付的,可以去当地人社局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待遇月平均工资怎么计算?
      工伤保险待遇月平均工资怎么计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


·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满足了法定的情形,则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那么您知道,在实践中该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


·在建设工程当中双方当事人在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才签订合同,
      在建设工程当中双方当事人在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才签订合同,那么如何对这种信任进行保护呢,双方当事人又是在什么基础之上才签订合同的呢,这其中就少不了质保金的影子了,那么建设工程质保金退规定又有哪些内容呢,下面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工程质保金退还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又...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工伤认定申请书格式的要求在我国包括哪些?
      工伤在我国确实非常的常见,这是因为我国对于工伤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因此需要予以重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工伤认定需要申请,因此您都想想要知道工伤认定申请书格式的要求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概述 制作工伤认定书是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


·劳动关系几日内转移?主要包括哪些转移内容?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是一种隶属关系。当劳动关系解除时,单位应在合法期限内办理转移手续。那么,劳动关系几日内转移?主要包括哪些转移内容?接下来,我们为您查阅了相关知识,一起看一看: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


·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结算资料的送交 据名律师介绍工程部负责收集,整理,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工程量现场签证,招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隐蔽工程现场签证,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等与办理结算相关的全部资料,并将上述资料汇总。承包单...


·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关系挂靠?
      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关系挂靠?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