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央空调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中央空调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中央空调购销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 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 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制定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关于中央空调购销合同范本的相关资料,合同一旦签字就不能修改,签署后的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双方都应该互相遵守,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可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咨询廊坊律师。


·在签订的租赁合同当中,当事人肯定是就具体的租赁期限作出了约定
      在签订的租赁合同当中,当事人肯定是就具体的租赁期限作出了约定的。一般到约定的期限之后,那么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但实践中,也会出现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那么此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1、要严格把握合同解...


·合同违约利息怎么算
      看具体情况定,利息的计算方式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确定。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


·运输合同未结算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运输合同未结算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1、不同的运输方式,诉讼时效期间长短不同。2、 当事人就内水货物运输或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一年;当事人就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180日;当事人就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二年。3、其次,法...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承包经营合同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4、承包方丧...


·从合同义务和合同附随义务是指什么?
      从合同义务和合同附随义务是指什么?从义务,即从给付义务,是指在主给付义务之外、不具有独立意义的、只能辅助主给付义务发挥功能的义务。它的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是在于使合同目的更好地实现。例如《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


·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都有哪些
      合同的基本原则具体有:1.平等原则《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


·诉讼过程中无合同能诉讼吗?
       一、无合同能起诉的条例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吗?
      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吗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则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也无法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单位不愿意续签或续签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低于原来合同,则单位应当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并可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主合同被撤销后担保合同怎么办?
      主合同被撤销后担保合同怎么办?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其相对于主合同是独立存在的,其效力具有相对独立性,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是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亦无效,但从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担保合同...


·店面转让合同法违约金有上限吗?
      店面转让合同法违约金有上限吗 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


·合同约定赔偿原则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每个人都享有公平的权利跟义务,为了保障自己最基本的合法权益,在涉及自己本身利益面前,当事人双方基本上都会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来完善,这样才能在法律面前依法合法保障自己的权益。一般在签订的合同内容里面都会涉及违约条款,大部分的违约条款都会约定好违约金,特殊情况除外,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