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见的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近年来,买房已经成为了一种较为普遍的活动,购房纠纷也随之而产生。对于购房者来说必须学会的是纠纷的解决问题,而购房者解决购房纠纷的前提又是了解这些纠纷。那么常见的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解答。

一、常见的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一)逾期不能正常交付型。

逾期交房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造成逾期交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本身怠于履行的因素,也有行政主管机关强制变更规划、采用新型配套设施等开发商不能控制的原因。示范文本第九条有关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的规定。不管什么原因,只要不构成不可抗力卖方就应当承担责任。

建议开发商本着公平对等的原则签订本条,如果出现逾期交房,应及时通知客户,确属己方责任的要积极主动承担责任;不应承担责任的,说明理由争取客户谅解。实践证明,只要处理得当,绝大多数的客户对短时间的逾期交付是不会斤斤计较的。

(二)权属证书缺失型。

买房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房产证的原因比较复杂,如开发商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法,开发商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开发商违章建房,开发商不能向主管部门提供规定的相关资料等。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选择适用示范文本第十五条第1项处理方式,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解释》第十五条亦规定了买受人的合同解除权。建议开发商按约定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及时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在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一定要履行通知业主的义务,要注意保留证据,证明曾经通知过业主办理房产证,以免因为个别人没有通知到而没有在约定或法定期间内为业主办理房产证。

(三)“一房二卖”型。

由于两份合同涉及的标的为同一房屋,而开发商已将房屋交付给其中一份合同的相对人,该违约行为致使另一份合同的相对人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买房会遇到哪些买卖纠纷

在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一般有售房广告引起的纠纷、认购书相关的纠纷、房屋买卖合同价款支付相关纠纷、房屋交付相关的纠纷、延期办证的纠纷、惩罚性赔偿的纠纷、二手房买卖的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与房屋按揭关系的冲突与协调、有关包销的纠纷等。

对于不了解法律知识的购房者而言,想要解决房屋纠纷,难度是比较大的。因此,如果购房者想顺利的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在遇到该类纠纷时,最好是及时的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透彻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


·买房公摊面积包括哪些?
      买房公摊面积包括哪些? 1、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拥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


·一、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一、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退房可以,但是购房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人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人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


·农村集体签订合作建房合同有效吗
      农村集体签订合作建房合同有效吗农村集体签订合作建房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相关规定可知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房地产开发形式。另一种原始的“合作建房”可概括为:共同出资、筹划方案、...


·一、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如何处理?
      一、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如何处理?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也是积极的准备应诉,收集好相关的材料,以及证据,对于被告缺席,法院自然会做出相应的处理,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什么样的商品房不可以购买
      什么样的商品房不可以购买 一、什么样的商品房不可以购买 1、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不能买。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才可以按规定开发、经营土地或商品房。 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要买。 3、房屋产权不清楚的房屋不能买。消费者要想买到合法的商品房...


·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产权不明的房子不能买 买到产权不明的房子面临的将是无穷无尽的麻烦,所以买房之前必须要将自己房屋的产权弄清楚。 2、被转让的项目别碰 俗话说“爹不爱,娘不疼”便是形容这种情况,对购房者而言,这种楼盘不能买,因为物业得不到确保,万一出现纠纷投诉无门...


·买房子是人生大事,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一大笔钱,往往会借助贷款
      买房子是人生大事,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一大笔钱,往往会借助贷款来完成,但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问题,如买房子交了首付贷款办不下来,这样就严重破坏了之后的买房问题,往往会违约,造成损失,下面我们就来讲讲付了买房首付贷款办不下来该怎么办? 买房子交了首付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一、挽救...


·购房人迟延付款的后果是什么
      俗语有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房屋买卖中,卖方交付房屋,而买方则应如期交付房款。卖方延期交房会构成违约,那如果购房人迟延付款的后果是什么呢??如果构成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购房人迟延付款如何承担责任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讲述。 一、购房人迟延付...


·丈夫私自买房赠小三妻子可以要回吗
      根据调查研究,很多男性在婚后都是有出轨行为的,甚至还有的人居然背着自己的妻子私自买房赠小三。那日后如果妻子发现丈夫有这样的行为,是否可以向小三要回房产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具体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丈夫私自买房赠小三妻子可以要回吗 我国《婚姻法》规...


·当许多家庭好不容易住上了城市房屋
      当许多家庭好不容易住上了城市房屋,有时却面临着一些相邻权纠纷,常见的相邻权纠纷便是房屋漏水,因为相邻间的房屋漏水往往会给楼下的住户带来诸多困扰,那么楼上漏水应当怎样赔偿呢?面对楼上漏水相邻权纠纷,通常情况下,首先需要确定漏水的原因,即需要找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非楼上邻居过错引起的...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以上条件所规定的经济适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