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驾驶员酒后挪车算不算醉驾?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驾驶员酒后挪车算不算醉驾?

不算,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公布,针对八种常见犯罪的量刑出台指导意见。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意见》对醉驾情节轻微的情况提出如下表述: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对于醉酒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的场所挪动车位的等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可以看出,酒后挪车等情节轻微的醉驾行为,将不再算作犯罪

醉驾案件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的,主要涉及以下六种情形: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有的甚至是应停车场保安人员的要求挪动车位,且未发生危害后果。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均未发生交通事故。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如果确认自己当时的目的只是为了挪动车辆,例如机动车停在公共场所给其他人的出行带来了不便的情况下,完全没有驾车上路的这种想法,通常情况下有关部门也根本就不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如果只是挪车却被定罪成为了醉驾的话,这是不符合国家的规定的,可以依法上诉。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对方有合法驾驶证的,车主无赔偿责任:
      对方有合法驾驶证的,车主无赔偿责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


·交通事故当中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
      交通事故当中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交通费吗?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交通费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


·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也就是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员死亡时候所需要进行的赔偿数额的标准。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是需要对受害方进行赔偿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有关内容。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出以下数据...


·只有交强险 赔偿多少钱?
      有的新手买到小汽车后,只是购买了交强险,没有去买三者险、车损险等商业车险。交通事故的发生,会涉及到事故责任的划分和赔偿责任的确定。交强险优先赔偿受伤的人员,当然,交强险的赔付有一定限额。那么,只有交强险 赔偿多少钱?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只有交强险 赔偿多少钱? ...


·在我国醉驾交警有权利扣车吗?
      在我国醉驾交警有权利扣车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


·民法典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民法典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停水停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


·交通二级伤残费对折算吗?
      交通二级伤残费对折算吗?交通二级伤残费不对折算,是根据一个具体的计算的方式和标准来进行的,比如说如果受害者的年龄没有达到60周岁的话,那么应当按照上一个年度的城镇或者是农村的人均支配的收入,乘以90%的比例再乘以20年。受害者不满60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自己怎么交五险一金 如何交
      一、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 1、辞职后,自己只可缴纳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两种,其余不可自行缴纳。 2、辞职后,自己可不缴纳保险,待到再找到合适工作时可续缴,且自行缴纳不划算。 3、若您要生育,报销相关费用为您在现单位工作并缴纳生育金满一年(12个月)才可报销,中间不可间断或...


·什么是商业车险,主要险种有哪些
      什么是商业车险,主要险种有哪些 一、什么是商业车险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 它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其实都是正常的,而此时就需要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其实都是正常的,而此时就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作出相应的赔偿,当然此时还要结合各自对事故承担的责任,最终才能知道要赔偿多少。那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吧。 一、交通事故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