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工程质量标准分为哪几个等级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单位工程质量标准分为哪几个等级

一、单位工程质量标准分为哪几个等级?

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规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1、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日抽枪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达筑设备安装工程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超允许偏差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一个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含有几个,其中的每一个可称其为子项。 每个子项所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规定,且其中50%及其以上的处(件)达到优良标准要求,该子项即评为优良,一个分项工程所含的子项全部合格,且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子项达到优良标准者,该分项工程的基本项目即为优良。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他差范围内。

二、工程质量问题常见的成因

1、倾倒事故

(1)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或受到较大的外力而造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倾斜或倒塌。

(2)在砌筑过程中墙体失稳、倾倒。

(3)施工荷载超重,造成楼盖或墙体局部倒塌的情形。

2、边坡支护事故

(1)设计方案不合理、基坑降水措施不到位、土方开挖程序不合理等。

(2)由于边坡顶部承载力过重,边坡锚杆深度不够或预应力张力不到位,孔内水泥灌浆不饱满、边坡监测不到位等造成的边坡塌陷。

三、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1、按事故的原因及性质分类

建筑安全事故可以分为四类,即生产事故、质量问题、技术事故和环境事故。

(1)生产事故

目前我国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主要是针对生产事故。

(2)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主要是指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或施工达不到要求等原因而导致建筑结构实体或使用功能存在瑕疵,进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质量问题也是建筑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

(3)技术事故

技术事故主要是指由于工程技术原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技术事故的结果通常是毁灭性的。技术事故的发生,可能发生在施工生产阶段,也可能发生在使用阶段。

(4)环境事故

使用环境原因主要是对建筑实体的使用不当,比如荷载超标、静荷载设计而动荷载使用以及使用高污染建筑材料或放射性材料等。

2、按事故类别分类

按事故类别分,可以分为14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

3、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可以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类。

一般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就是达到合格的标准即可。但是,在我国建筑事也蓬勃发展的今天,豆腐渣工程也可谓是屡见不鲜,至于达到优良的工程质量,这也是规模较大,管理比较规范的建筑单位才能完成的目标。建筑工程的投资,必须要有一部分的资金是用来巩固工程质量的,且不允许有任何作假的行为。


·固定劳动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实是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对的,这样的合同里面一般都有期限的约定,当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也没有进行续签的话,则劳动合同就会终止。那法律中规定,固定劳动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固定劳动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固定期限劳...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公路工程相对来说是一个大工程,公路的安全、质量涉及到每个公民的人身健康安全问题。如果工程质量不过关,产生的危害性是极大的。这也就要求工程完工后必须要相关部门去检验是否合格,才能保障公民的切身利益。那么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呢,质量监督部门是需要...


·认定工伤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现实中,不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就一律可以认定构成工伤。此时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进行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那么此时认定工伤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在我国,集体企业、私营企...


·沥青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沥青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沥青是一种被广泛用于路面施工工程中的材料,它以结实耐用著称,同时,沥青路面对车辆的磨损也比路面来得小,可以算是一种较为高级的路面了。沥青路面的施工也是由专业的承包公司进行的,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则可以有效地保障施工质量。那沥青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童工和未成年工区别
      童工和未成年工区别童工在国内是违法的,各行各业都不允许使用童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工与童工有什么区别? 主要就是年龄的区别。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工程的范围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工程的范围建筑工程的质量涉及到使用该建筑的人的人身安全问题,因此建筑工程的质量以及长时间之后是否还可以使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保证质量和后续的售后服务,建筑工程通常都是规定了一定得保修期的,只要在内就可以保修。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工程的范围是什么呢。 一、建筑工程...


·辞退正常发工资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怎样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怎样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一、承接项目必须考虑自身实力,项目负责人必须真正重视安全工作 现阶段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市场是卖方市场,建设单位说了算,承包价格、建设工期基本由建设单位定。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往往委屈求全,一旦中标,则容易发生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承包价格偏低,用于安全生产...


·工伤复发认定是怎样的
      工伤复发认定是怎样的 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


·在单位突发疾病属不属于工伤
      在单位突发疾病属不属于工伤?在单位突发疾病属不属于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突发疾病后引发的后果。《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由此规定可以看出,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如...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具有广泛性;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地位不同:(一)劳动关系双方具有从属性。订立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指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