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着怎样的规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规定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七款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由女检察人员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作为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要注意这些特别规定,以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活动,属于侦查权的一部分,因此,行使这一权力的人就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有侦查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任何其他人审讯有犯罪嫌疑的人都是非法的。

2、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这样侦查人员可以相互监督,防止刑讯逼供或者诱供等非法审讯行为,有利于依法进行审讯;同时也有利于防止犯罪嫌疑人诬告侦查人员有违法行为。也有利于保障侦查人员的人身安全。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面对面侦查活动,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行凶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有利于防止意外,保证讯问的顺利进行。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犯罪的具体情节或者进行无罪的辩解。

在讯问过程中,既要听犯罪嫌疑人说有罪的情况,也要听他说无罪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应当作全面客观地分析,不能主观片面或先入为主,不能只信有罪的供述,而不信无罪的辩解,更不能带着框框去审问。听完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后,再根据供述的情况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为了保证讯问的顺利进行,侦查人员在讯问前应当做好充分准备,熟悉案卷材料,认真做好讯问提纲,做到心中有数,紧紧围绕案件事实提出问题,并在讯问中教育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讯问的问题应当是与认定案件事实有直接关系的问题。侦查人员不得讯问与本案件事实无关的问题。对与本案件无关的问题,被讯问的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4、侦查人员在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应当把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聋、哑犯罪嫌疑人,在生理上有缺陷,和正常的人相比,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都受到一定限制,往往会影响他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志,也影响对自己问题的辩解。如果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为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翻译,就可以使犯罪嫌疑人准确地供述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案件事实,保证聋、哑犯罪嫌疑人与其他犯罪嫌疑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保证讯问的顺利进行。

侦查人员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找通晓聋、哑手势的人为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翻译,应当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笔录上注明犯罪嫌疑人的聋、哑情况和翻译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业等基本情况。

5、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作讯问笔录,即在讯问过程中,按照讯问的顺序,将讯问的详细情况一一记录下来。

讯问完毕以后,侦查人员应当将讯问笔录交给犯罪嫌疑人进行核对。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识字,侦查人员应当向他宣读讯问的笔录,犯罪嫌疑人如果认为笔录记载的内容有遗漏的或者有差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改正,并在补充或改正的地方盖章或按指印。犯罪嫌疑人对讯问笔录核对后承认没有错误的,应当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在讯问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要求自行书写供述时,侦查人员应当允许;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让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比如要进行笔迹鉴定,需要犯罪嫌疑人的亲笔笔迹,就可以让犯罪嫌疑人书写亲笔供述。

在讯问有关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问题得到时候,法律上是采取一些特殊的保护规定,使得未成年能够在惩罚中真正的得到改正的教育,而且根据人的生理发展周期,在制定本规定时,也会根据相应的时间人所表现的状态做出对应的措施建议。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离婚后还能再判婚姻无效吗
      离婚毋庸置疑地成了当今十分热门的话题,即使相关的法律已经对离婚有了许多规定,但是伴随着离婚而产生的问题也层出不穷。比如说离婚后还能再判婚姻无效吗?要想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必须先从与离婚判决有关的相关法律进行了解。1、以重婚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 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


·夫妻财产协议文本是怎样的
       夫妻在婚后也是可以就财产作出协议约定的,这样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障,当然如果能够在婚前就对财产进行协商公证的话,最好不过。既然协商了,那么就要签订一份夫妻财产协议。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夫妻财产协议文本,供你参考。 夫妻财产协议文本 甲方: ,男,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离婚后抚养费给到孩子多少岁
      离婚后抚养费给到孩子多少岁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


·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离婚后,除了要分割财产外,还要妥善的处理好孩子抚养问题。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协商,写到离婚协议书中。支付方式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月支付。那么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


·小孩抚养权归属协议书范文
      离婚夫妻就小孩抚养权协商一致之后,同时还要实际确定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关于这些内容,建议事后最好签订书面的协议,这样要是日后一方不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这个小孩抚养权归属协议书该怎么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小孩抚养权归属协议书 甲方:___...


·如果我要去法院申请离婚该去哪个区域的法院
      如果我要去法院申请离婚该去哪个区域的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


·如果是上门女婿离婚孩子归谁?
      一、上门女婿离婚孩子孩子归谁孩子抚养权双方都可以获得,不分上不上门女婿,按照法律的规定分割。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协商不好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解决。离婚诉讼中,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如果孩子跟随某一方更有利孩子成长,则法院会将孩...


·你知道两人离婚孩子抚养费吗?
      当代社会中,很多夫妻不愿意迁就,一有问题出现就会选择离婚。 已经有孩子的夫妻们会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许多的疑惑与不解,你知道两人离婚孩子抚养费吗?下面将给您介绍一下有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一、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


·婚内能否分割夫妻财产,婚内可以分夫妻财产吗
      夫妻在婚内能否分割夫妻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只要满足法定情形,其实也还是允许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关于婚内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整理好了相关资料,马上就为你解答。 一、婚内能否分割夫妻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取...


·小三起诉男方抚养费可以吗?
      按照正常的离婚手续来看,当父母离了婚,如果孩子跟了母亲,而且孩子还没有年满十八周岁,那么,父亲那方肯定是要给孩子抚养费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但是,如果孩子的母亲是道德和法律上都不占理的小三呢,小三起诉男方抚养费可以吗? 一、小三是否可以起诉男方要小孩抚养费 可以起诉孩子的父亲支付抚...


·订婚后一方爽约,彩礼能要回吗
      订婚,顾名思义就是指男女在结婚之前,先举行一个仪式,表明此后到正式办理结婚手续之前,男女属于未婚夫妻关系。通常在订婚的时候男方就会给付女方彩礼,那要是订婚后一方爽约,彩礼能要回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订婚后一方爽约,彩礼能要回吗 凡事并非都事事随人愿,当给付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