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掩饰隐瞒犯罪判刑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本文将介绍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相关内容,通过《刑法》、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内容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概念、判刑、情节严重这几个方面进行介绍。首先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概念,第一个重点是“明知”,明知是犯罪所得或者是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通过某种方式进行掩饰、隐瞒,如通过转移、代购、销售等方式将不法收益进行掩饰、隐瞒,即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首先是要构成如果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达到一定金额便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形,刑法有具体的分类规定,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处在3-7年有期徒刑之间判刑处罚,同时还要对罪犯并处罚金。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中就对掩饰隐瞒犯罪的“严重情节”做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首先是一般情况,所得及衍生出来的收益,实际价值金额达到100000元以上的,这里是一次性的金额;
其他有次数的规定的,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50000元以上的;涉及公共利益、公共物资的情况,例如: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又或者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抚等物资的,只要价值金额超过了50000元的,那么就属于这里的情节严重;再者,该罪导致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都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 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仅仅包括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而且还应当包括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


·嫌疑人不认罪是不可能取保吗?
      在这个形形色色充满着许多诱惑的世界,很多人对待新鲜的事物都难以抵挡自己的好奇心,总是想着天下掉馅饼的事,游走在法律的边缘。终有一天会被法律所惩罚,即便犯罪嫌疑人被抓之后还是会想尽各种办法逃脱不认罪,那么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是不可能取保吗?法律对于这方面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嫌疑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侵占罪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侵占罪的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侵占罪的规定有,公司和其他企业中的董事、监事或职工有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所属公司或企业的财物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的,构成侵占罪。根据《刑法》中的规定,构成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应该处以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认罪悔罪这一问题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问题
      认罪悔罪这一问题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问题,对于法院进行量刑有一定的影响。如果认罪态度良好,有可能会获得从轻判决的结果。醉酒驾属于严重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如造成严重的事故将会受到刑事追究。那么醉酒驾在法庭上怎么认罪悔罪?醉酒驾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醉酒驾在法庭...


·刑法犯罪中止条件都有哪些
      刑法犯罪中止条件都有哪些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1、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


·破坏性采矿罪是指什么?
      我国的矿产资源是归国家所有的,如果个人或单位要采矿,应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但总有一些人由于利益的驱使,进行非法采矿,如果非法采矿使用了破坏性的手段,则有可能会构成破坏性采矿罪。那破坏性采矿罪是指什么?我们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说明,相信通过阅读以下文章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破...


·盗窃罪会不会被判死刑
      一、盗窃罪会不会被判死刑 关于盗窃罪的量刑,在司法实践中它有以下4种量刑幅度: 第一个就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 那么第二种情况就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到...


·判处缓刑3年是否会有案底
      判处缓刑3年是否会有案底?会有案底,判处缓刑的,也属于刑事处罚,会留下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不能消除。除非犯罪时未年满18周岁,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法院会依法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


·一审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罪应该怎样办理
      一审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罪应该怎样办理《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


·入室盗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入室盗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


·缓刑应遵守的规定包括哪些
      对于在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的罪犯来讲,此时可以说是很有利的,毕竟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的刑罚了。但被判缓刑也是有考验期的,一般只有顺利的通过了考验期内的考察,那么才能最终不执行刑罚。而在考验期内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那到底缓刑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考察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