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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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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要取得工程建设的承包资格,除必须达到一定的资质条件外,还必须依法进行投标。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主体只能是法人;

    二、合同的标的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

    三、具有计划性和程序性;

    四、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必须接受国家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承包的方式有总包和分包两种。

    一、总包。是指承包人具有足够的工程技术力量和设备,能独立地对全部建设工程承担责任的承包方式。

    二、分包。由两人以上共同或分别承包工程项目,共同或独立对承包的工作承担责任的承包方式。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包给几个人承包,同时,承包人也不可将自己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或者将其肢解以后分别转包第三人。

   《合同法》还规定“禁止承包人把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建设承包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发包方、承包方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才能顺利实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专门规定了发包和承包方应在“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工程质量、造价、技术资料、材料、设备供应、拨款、结算、验收、保修、质量保证等双方相互协作。”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合同的质量,发包人可以委托监理,委托监理应订立书面的合同,要明确监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承包人的责任
      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新房装修中增项如何认定?
      增项是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增项属于工程变更的一种方式,双方往往会因为有无增项、增项的内容及金额产生争议。本案争议点在于增项的确认及增项的价款确定,通过李某提供的施工过程中的聊天记录、视频照片、采购票据等证据确认增项及价款。因此在合同的履行中要注意,有关施工内容的变更...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定义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要取得工程建设的承包资格,除必须达到一定的资质条件外,还必须依法进行投标。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主体只能是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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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无效,可以起诉发包方退还质保金吗?
      根据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也就是说,任何建筑工程挂靠合同都是违法无效。在实践中,工程挂靠合同无效常见情形有: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


·哪些情形下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在实践中,施工人存在以下情形时,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如何认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
      1.实际施工人一般是指,对相对独立的单项工程,通过筹集资金、组织人员机械等进场施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业主方、被挂靠单位、转承包人进行单独结算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当事人虽提交了部分施工协议等材料,但未能提供案涉工程项目的施工记录、工程签证单、领款单、工程请款...


·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责任
      依据《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第一是主体特殊,由于建设工程项目通常需经可行性研究、立项规划审批等,因此对于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并且均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而承揽合同的主体并没有特殊的限制,一般主体均可;第二是所受行政制...


·工程挂靠协议无效,挂靠方交的管理费可以要回吗?
      根据合同法规定,在合同无效时,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在工程挂靠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挂靠人是可以要求被挂靠人返还管理费、质保金等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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