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才不算是恶意抢注商标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怎么才不算是恶意抢注商标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商标被人恶意抢注怎么办?《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2、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创业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商标是被人恶意抢注的,那么一定要事先搜集好证据,然后到商标局进行申诉。不过商标局对商标有明确规定,谁先注册商标就算谁的,并不是说谁先使用商标就算谁的。商标是一个企业的灵魂,有商标的,要申请商标保护,以免出现抢注。



·对商标提起异议撤三或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对商标提起异议撤三或无效的区别是什么商标撤三就是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无效宣告就是对核准注册的商标,自核准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其侵犯了在先权利或利益的,或任何人认为其违反了禁注条款或产生不良的...


·发明专利权保护的期限时长
      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以后可以再次申诉吗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以后可以再次申诉吗 一、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以后可以再次申诉吗? 可以再次提起申诉的; 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该如何处理?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该如何处理?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该如何处理?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


·关于抢注商标的预防措施是怎样的?
       一、关于抢注商标的预防措施是怎样的? 防止商标抢注有三大高招: 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 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


·进口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进口商标被抢注怎么办?应对抢注商标方法(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下属的商标局的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


·法律上一般拍摄视频版权归谁
      ??法律上??一般拍摄视频版权归谁根据具体情节决定,不管摄影作品的作者是公民,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确认一幅摄影作品的版权归属,首先要看这幅作品是在怎样的状态下产生的。创作形式的不同,著作权的归属也不相同。一般而言,一幅摄影作品的产生有下列五种形式:1、自主创作;2、合作创作;3、...


·专利侵权认定原则是什么?
      专利侵权认定原则是什么?1、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最基础的一个原则,要求将被控侵权方案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进行对比,若被控物或方法侵权成立,那么其将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人民法院判...


·商标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商标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商标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


·单位侵犯著作权员工犯罪吗
      单位侵犯著作权员工犯罪吗 一、单位侵犯著作权员工犯罪吗? 单位侵犯著作权不会追究普通员工的刑事责任的。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的, 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


·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我们知道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一般为10年,如果保护期限届满的话,那么会产生商标权终止的情况,那么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情况下会造成商标权终止呢?如果你也有这方面的疑问,可以阅读我们整理的下文了解。 一、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