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怎么认定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两万元以上的;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二、怎样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并非说拖欠劳动者工资一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而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明确表示拒不支付或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2、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转移财产、逃匿的行为:(1)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2)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不作为,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时限。3、 数额较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构成的绝对值范围。应比照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即逃避或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诉;4、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因此,广大劳动者如果遇到了拖欠工资的事情,也不要灰心丧气。要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遇到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可以先与对方沟通协商,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本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方还是不履行责任的,最后可去公安机关举报,请求法律的保护。



·外出工作期间受伤怎么认定
      外出工作期间受伤怎么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既包括职工受单位指派出差到外地,也包括职工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自行决定到外地,从事有关公务活动的时间和区域“因...


·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能下来
      对于工伤,相信您都清楚这是由于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进行工伤的鉴定,鉴定通过之后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对工伤的赔偿等一系列工作,而关于工伤的鉴定,法律对其的规定也是比较具体的,今天我们主要给您整理一下关于鉴定时间的问题,看看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能下来,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


·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拿多少
      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拿多少货款才立案? 对于企业职工,尤其是采购部门人员来说,因为直接和货款等有接触,一旦把持不住,可能就会陷进挪用公款的陷阱中。因为案发频率较低,人民日常对这种行为的关注度也不高。因此有人会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拿多少货款才立案?下文将着重为您解答。 一、员工拿多...


·可以利用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利用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而不应该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 因为劳动关系的解除,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事。如果已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可以在申请书中请求确认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解除劳动...


·员工入职隐瞒怀孕违法吗?
      员工入职隐瞒怀孕违法吗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此不属于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的内容,其有权不予告知,且怀孕是女性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基本人权。用人单位辞退入职时隐瞒怀孕的员工合法吗不合法。怀孕问题不是法定的必须向单位报告的事项,入职时隐瞒怀孕不违法,企业不得以怀孕为由辞退员工。《劳动...


·劳动争议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当今社会,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越来于强,即使如此很多企业仍然克扣工资或者倚强凌弱,导致诸多的劳动纠纷,当然劳动纠纷发生的原因不止如此,当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也许最关心的就是劳动争议律师是怎么收费的,下面就来谈谈。律师费的支付标准,除少数省市有指导性意见外,大多采取协商收费的办法...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标准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标准是怎样的? 每一类工程都有行业的质量标准,这也是为了加强行业的管理,提高整个行业的质量标准。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为水利行业的所有工程质量提供了标准,任何一个水利工程的验收,都要符合质量评定规范。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规范的标准是行业发展的需要,对于水利工程来说...


·装饰装修工程质保书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装饰装修工程质保书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我们的社会生活几乎是由各种类型的工程所组建而成的,装饰装修工程就是其中的一项工程,为了使得装修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不少的责任主体会选择拟定并签署装饰装修工程质保书,根据规定,装饰装修工程质保书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装饰装修工程质保书包含的内...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打离职证明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打离职证明吗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合同,但劳动者辞职的,单位可以开具离职证明,但现实生活中没有签合同,单位就不提供离职证明。当然,劳动者想获得双倍工资赔偿,那么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


·新员工入职几天有工资?
      很多的私营企业会在招聘时规定新员工试用期前一个星期如果离职没有工资,有的甚至规定试用期一个月均算作实习期不计算工资,企业这么做也许是为了节约招聘成本,但是对于类似这样的规定符合我国劳动法吗,新员工入职几天有工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新员工入职几天有工资? 《劳动法》第三条规...


·工伤鉴定费用承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工伤鉴定费用承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还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