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按照什么来确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这是必然的,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分割,诉讼离婚就会由法官做出判决。那么在诉讼离婚中,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按照什么来确定的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给予补偿原则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官在对夫妻离婚财产做出判决的时候,需要遵循上述几方面的原则,而这也就是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协商刘法律效力吗?
      离婚在我国经常可以看到,并且我国的离婚率近几年持续上升,离婚对于家庭来说是一个巨大创伤,离婚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关于财产分割的纠纷问题难以解决,而在婚姻法中有关于双方财产分割的详细说明和规定,那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协商有法律效力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关...


·过高的离婚率未必是现在人根本就不会处理自己的感情
      过高的离婚率未必是现在人根本就不会处理自己的感情,反而是高学历,对自己的生活质量追求越高的这部分人是不会容忍一段没有质量的婚姻生活的。但只要不是两个人协商离婚的,起诉离婚的多数人第一时间关心的问题也是起诉离婚样本中包括哪些内容?一般在离婚诉讼状当中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和诉讼请求,以及...


·二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二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夫妻再婚离婚财产分割情况分为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再婚结婚后有协议的,也按照协议执行。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 1、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 现在再婚夫妻双方一般都有自己个人的婚前财产,为了...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是什么?
      我国的社会不断发展,婚姻问题是自由的,也就是婚姻是两个人的意愿来进行,但是在婚姻过程中的种种问题需要依靠法律来解决,比如离婚过程中遇到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也要依据法律来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况? 无效婚姻...


·一、男人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男人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男方有过错,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收集老公出轨的证据,对于出轨的证据法院的认定很严,要有充分的证据法院方可以认定。如果出轨的证据充分,法院一般会夫妻的共同财产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外遇的事实,那男方作为有过错一方,法院在分割...


·夫妻离婚后孩子探视时间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孩子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爱的结晶,如果夫妻双方婚姻破裂,那么其中最无辜的就是孩子。相信每对父母都不希望给自己的孩子带来伤害,夫妻双方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拥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血缘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那么夫妻离婚后孩子探视时间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请听我们详细介绍。 《婚...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多久通知被告?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认为双方的婚姻无法再维持下去可能会向另一方提出离婚,而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出离婚的一方为原告,另一方则为被告。那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多久通知被告?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多久通知被告? 原告起诉离...


·一、家庭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
      一、家庭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 家庭财产分割法律法规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以及《婚姻法》第20条的规定。以平均分配为基本的原则进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结婚前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许多夫妻在结婚前都会签署一份保证书,有时候保证书立还会涉及第三者的条款,或者净身出户的约定条款。那么结婚前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婚后的保证书是否也有效力呢?为您解答。一、婚前婚姻保证书效力我国婚姻家庭中夫权地位强势,女方相对处于劣势。夫妻在家庭中分工不同,妇女在心理上对待婚姻有着较...


·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 ?
      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 ?一、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 诉讼离婚是离婚的方式之一,很多当事人多诉讼离婚的立案程序不是很清楚,不知道怎么才算真正的立案,其实不管作为原告还是被告,诉讼离婚法院在立案后都会通知当事人的。诉讼离婚是需要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受...


·父母可以代精神病子女起诉离婚吗?
      有的人在结婚的时候精神都还是正常的,但婚后受到各种的压力,可能精神上面就出现了问题,严重的甚至还会演变为精神病。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精神病人的父母是否可以代精神病子女起诉离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和这个问题。 一、父母可以代精神病子女起诉离婚吗? 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