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自主权属于人格权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婚姻自主权属于人格权吗?婚姻自主权首先是一种人身权,其次它是属于人身权里面的人格权,并且是一种特别人格权。将这一权利划入正确的范畴,就能够明确其本身所具有的一系列特点,才能够更好地保护权利主体对于这一权利的行使,从而更有利于建立和维护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的需要。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依照这条规定,一切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不论采取什么形式,也不论与当事人的关系如何,不论是他们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别的亲属以及其他任何人,都是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当事人有权请求法律保护。结婚自主权是公民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权利。从主体上讲,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男女、离婚或丧偶的男女均享有结婚自主权,复婚与再婚自由是结婚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但结婚自主权不包括重婚自主权。二、侵害婚姻自主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侵害婚姻自主权的侵权责任构成,应具备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构成的全部要件:1、行为人必须有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其行为首先须违反保护婚姻自主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其次一般须有暴力、胁迫、限制自由、强制干涉等特征。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一般应是积极的作为方式。2、有侵害婚姻自主权的损害事实,主要是权利人的权利无法行使或不能行使,具有这种损害事实,即成立此要件。受害人还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自由受限、名誉受损、财产损失等损害,这些也是损害事实的内容,但其有无不影响侵权损害事实的成立,具有这些损害后果的,应作为侵权行为的严重情节和扩大赔偿范围的依据。3、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要求其违法行为必须为该损害事实的原因,而该损害事实正是其违法行为的结果。在侵害婚姻自主权的因果关系中,行为与婚姻自主权利行使受限的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至为明显,容易判断;行为与人身、自由、名誉财产所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则应依这些侵权责任因果关系构成要件的要求仔细判断。4、侵害婚姻自主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侵害婚姻自主权的侵权责任。应注意,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责任确定,只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过错推定规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综上所述,我国提倡婚姻自由,这一点也是写入婚姻法及民事总则的。成年男女对自己的婚姻大事有完全自主权,即使是父母也不能干涉,更不能包办买卖婚姻。从性质上看,婚姻自主权是一种人格权。侵害这种权利,公民可以发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



·老公坐牢了怎么办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通常是双方的感情破裂,已经无法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对婚内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合理的安排。不过实践中会有一些夫妻男方在服刑,而女方想要离婚的情况,那老公坐牢了怎么办离婚手续?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老公坐牢了怎么办离婚手续?...


·结过婚的有精神病的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离婚时男方怎么争小孩抚养权
      我们发现在很多离婚案件中,法官都是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的,毕竟在照顾子女方面可能女方要更悉心一些,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有很大帮助的。而此时作为男方要想争夺抚养权也不是不可能的,那具体来说男方怎么争小孩抚养权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怎么处理?
      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一段感情到了尽头便选择离婚,在离婚的同时,财产分配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将怎么办,这个问题对于老百姓们是一个头痛的问题,如何将处理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介绍一下有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怎么处理一、离婚...


·离婚后不拿抚养费过后又来要怎么办?
      离婚后不拿抚养费过后又来要怎么办? 在我国离婚之后,抚养费用他是需要进行支付的,不拿抚养费用过后来要抚养费,有那么多人还是需要支付,只不过这种情况下可以下次协商好时间和地点,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一、对于重婚罪有什么规定?
      一、对于重婚罪有什么规定?构成重婚罪的当事人要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究重婚罪有以下两种途径:一是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自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在我国协议离婚争得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是夫妻双方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分开的。离婚并不是像您想的那样,都是闹得鸡飞狗跳的。生活中,也有通过协议进行离婚的。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己协商好各个方面后自己决定的。协议离婚对夫妻之间的各种的问题都做出了协商,如果协议离婚后,另一方想要重新争的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办。我们将为...


·夫妻能否就婚内孩子共同抚养权达成协议?
      大多数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往往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而横眉冷对、恶语相向,甚至闹到法院,需要诉讼渠道解决,因此,有些居安思危的夫妻在看到这样的案例后,不免杞人忧天的想到,与其等到有那一天,不如趁现在夫妻关系良好、情绪冷静时提前达成协议,那么,夫妻能否就婚内孩子共同抚养...


·离婚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这几方面作出处理,包括财产、子女以及债务。其中可能在财产的分配上面产生的争议最大,因此不少夫妻在实际离婚之前就想要知道,究竟离婚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不分的...


·在我国关于国家赔偿金是什么
      公民对于我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一些违规操作的现象,没有必要屈服于权力就默默忍受这些不公平的待遇,因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本身就是由我国公民所赋予的,国家为了监督和保障我国的司法公平公正,特制定了国家赔偿法,不过直到现在为止都有人不太了解,在我国关于国家赔偿金是什么? 一、在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