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驾车撞人了还要拘留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驾车撞人了还要拘留多久?1、一般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只要负民事责任即可,但是如果责任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违章甚至犯罪行为的,可能会被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如果是承担行政处罚,行政拘留不超过十五天,并处罚款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哪些情况下不适用行政拘留?相关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三、行政拘留的对象是什么?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对于撞人以后所要面临的法律责任,同样都是拘留,但是必须要看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刑事拘留的话,那不是拘留几天就可以把撞人的驾驶员给放出来的,刑事拘留说明有可能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之后还有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的,所以拘留多久要看撞人以后造成的实际后果。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怎么判?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就可以知道车祸致人死亡怎么判: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是很常见的,既然有损失,那么当然就需要对遭受损失的人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该怎么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


·内幕交易的实施主体包括哪些人
      内幕交易近些年在市场中时常出现,内幕交易一方面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秩序,另一方面也损害了大量普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社会各相关其他主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内幕交易是什么?什么是内幕消息?内幕交易的实施主体包括哪些人?内幕交易的实施主体在法律上有何规范?这一系列问题可以咨询! 1...


·一、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一、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未构成犯罪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不需要区分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一律由保险公司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


·交通事故中对孕妇胎儿造成伤害赔偿有怎样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中对孕妇胎儿造成伤害赔偿有怎样的规定?在一些交通事故中,孕妇的婴儿还未出生,但因为交通事故导致母体受到伤害,致使其胎儿早产,胎儿早产死亡后,责任人是否应该对胎儿早产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案件审理中,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处理意见:1、第一种意见。“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


·高速收费站入口匝道倒车怎么处罚?
      高速收费站入口匝道倒车怎么处罚?在高速公路入口没有进入收费站倒车的,应当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以下罚款。高速公路的入口,是专门供进入高速公路使用的,进入高速公路入口匝道后就不能倒车,倒车的就违反了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就应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应当处以...


·交通违章的责任主体是谁 ?
      交通违章的责任主体是谁 ?一、交通违章处罚严重吗 1、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2、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


·醉酒驾驶他人的摩托车谁承担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他人的摩托车谁承担刑事责任?驾驶员自己承担刑事责任,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或存在其他过错,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应注意当地法院司法实践做判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部分是诉讼参与人基本信息;应当写明需要对方给付的具体标的,分点描述;说明事实情况,内容应当全面完整,但语言应简洁,不能过于繁琐。一般来说是按照时间的顺序来叙述;落款写具状人名称、时间。需要具状...


·如何推翻交通司法鉴定?
      现在的社会中,很多人开始对法律的各种条规开展了一系列的了解,最近有人问过我们如何推翻交通司法鉴定,法律也是人定的,也许会多多少少存在错误的判断,如果发现我们一定要尽力去寻找正确的答案,以示公平公正,推进社会和谐发展,不忍气吞声。以下是我们总结的相关条列。 1、审判人员对鉴定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