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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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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五)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法条文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说明1、本罪主体是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本罪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抗拒执行已经生效的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2、本罪新刑法同1979年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相比,作了重大修改,即不再以是否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依法执行公务”为必要条件。只要当事人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即可依本罪处罚。3、最高法院的新司法解释,对本罪的定性和实体处理、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特别是应交由公安侦查、依法公诉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严格执行,以利监督和制约,确保司法公正。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不服气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十五天之内进行上诉处理,如果在十五天之内没有上诉,人民法院默认为是认可法院判决,那么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进行履行法院判决书。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谁出?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谁出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1、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2、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拓展资料1、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依法收取申请执行费。执行案件...


·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威力体现在哪里?
      行政处罚程序最后一各阶段就是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是行政处罚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否则行政机关先前所作出的处罚决定就不会有法律效力,导致处罚决定不能真正实现。法院强制执行可以保证当事人的权益。那么,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威力有哪些呢?我们将为您揭开答案。 一、强制执行是维...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有哪些 一、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有哪些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 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


·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必须是判决生效后。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


·执行财产经拍卖未能成交,是否可以进行无保留价拍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涉案财物最后一次拍卖未能成交,需要上缴国库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有关财政机关以该次拍卖保留价予以接收;有关财政机关要求继续变价的,可以进行无保留价拍卖。”...


·强制执行申请书没有写迟延利息
      每个人都会有经济困难的时候,那么当他们向亲戚朋友寻求帮助向其借钱的时候,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借款额度全部归还的时候,其债主是可以要求向法律下达强制执行申请书的,但是如果该申请没有写延迟的利息,这个利息应该怎么算呢?强制执行申请书没有写迟延利息?(一)申请书怎么写首先当我们需要向...


·执行申请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执行申请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申请执行算诉讼时效中断,申请执行期间适用时效制度后,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能否中断时效,就成为实践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目前法律关于时效中断的规定,主要是《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该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司法局向法院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司法局向法院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是正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行为主体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哪些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主要有: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审计、外汇管理等行政机关。另一种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是有限的,除了加处罚款...


·一、法院执行拍卖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法院执行拍卖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不适用,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其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


·法院判监外执行能当庭释放吗
      法院判监外执行能当庭释放吗?法院判监外执行是否能当庭释放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司法机关之间还要办理监外执行的手续。对于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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