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使用童工会怎么样?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法律规定使用童工会怎么样?根据法律规定使用童工会面临着各种类型的处罚,具体的包括有行政罚款和刑事处罚。行政罚款主要是按照每个孩子每个月5000元的标准来进行,而刑事罚款,他是看是否构成我们国家的非法雇佣童工罪。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上述两部法律是禁止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一旦违反,必将招致一定的法律后果。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它主要是体现在对他们的一些福利待遇工资方面,当然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的话,不能够被当作劳动者来进行使用,毕竟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的并不是特别的健全,所以从事一些高强度的工作的时候肯定会受不了,从而会造成一些非常严重的问题。



·工伤的待遇由哪个部门发放?
      工伤的待遇由哪个部门发放? 一、工伤的待遇由哪个部门发放? 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地址的办理流程具体为: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地址的办理流程具体为:一、首先把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带上,交回税务机关,营业执照变更后,30日内变更税务登记证。二、变更营业执照,带如下资料:1、带公司股东会决议(变更经营地址的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新公司地址...


·违法辞退员工,公司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违法辞退员工,公司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


·怎样对加班工资基数计算
      怎样对加班工资基数计算 在单位安排了加班之后却又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下,大多数劳动者还是知道该如何维权的。但要是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呢,此时劳动者要知道是怎么来计算加班工资,其中就要求对加班工资基数计算。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怎样对加班工资基数计算。 (一)怎样对加班工...


·什么样劳动合同不能签
      什么样劳动合同不能签1、口头合同。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2、简单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


·底薪1808劳动法加班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底薪1808劳动法加班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国家为了保障到每个人的权益,特定设立了许多法律。对于上班族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劳动法。关于劳动法,我们已经了解过许多次了,但是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因此法律也是源远流长,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解读完的,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底...


·企业工程承包流程是怎么样的?
      企业工程承包流程是怎么样的? 企业工程承包流程是怎么样的?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是指在在建筑工程项目承包过程中需要进行的相关流程分配工作。主要的承包流程包括: (1)项目启动 (2)项目初始阶段 (3)设计阶段 (4)采购阶段 (5)施工阶段 (6)试运行阶段 (7...


·轻微工伤休息20天有工资吗?
      轻微工伤休息20天有工资吗? 一、轻微工伤休息20天有工资吗 发生轻微工伤需要休息20天的,要休养的20天内,用人单位要正常支付劳动报酬给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


·劳动者是否加班由谁举证
      劳动者是否加班由谁举证 一、劳动者是否加班由谁举证? 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举证责任则是指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主张要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谁提出请求,谁就要证明该请求的合理性,否则就得不到法律的...


·辞退员工是否要有一个月时间?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如果处在实习期的,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员工。但如果员工存在过错,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劳动合同一般都有试用期限按我国规定的时间是什么?
      在正式工作之前往往都会有试用期的,试用期是为了考验员工有没有干这个工作的能力。对于劳动合同的规定当中也是有试用期的相关规定的,在劳动合同当中试用期的规定是按照我们国家的劳动法来规定的。那么试用期的时间是多少?为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避免因用人单位恶意延长试用期而侵害其合法权益,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