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管辖销售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事诉讼管辖销售合同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虽然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但是当事人约定的法院必须属于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之一,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面临法院不予受理的后果。二、合同的具体履行地相关内容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 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三、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3、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在双方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一般是会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但是人民法院也是有管辖范围的,如果上诉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进行移交案件。并且被移交的人民法院必须要进行受理,不可以再次的进行移交。最好起诉前确认一下。



·石油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石油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简单来说商品的买卖与销售就是购销,在实践中签订购销合同可以切实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您是否了解石油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怎样确保合同是否有效。本文为您带来一篇关于石油产品购销合同范本,请您阅读了解。 石油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第三人代替履行合同义务的约定
      合同依法成立,合同履行的主体应当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说应当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义务,合同的债权人按合同规定,享有追索债权的权利,这是对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执行主体的基本要求。凡是国家法律、政策、计划要求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合同,合同性质决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


·审查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审查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合法有效原则。合同一定要合法,这是合同的关键和核心。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想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否则,将因为违法而达不到交易之目的。合同在审查中应当注意,除了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所属部门规章外,还存在大量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


·合同法里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
      合同法里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二...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文本是怎样的?什么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文本是怎样的?什么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一)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附加一定条件作为合同的生效或终止的事由,即当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或终止。还有一种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即赠与人对受赠人接受赠与附加一定条件,若受赠人为履行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合同合法性由哪个机构裁决
      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裁决,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起诉解决。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一方当...


·合同诈骗100万会怎样处罚
      在合同签订、履行的过程中,当事人也切记不可粗心大意,毕竟此时对方可能是虚构了项目,想要借此来进行诈骗的。而在我国,合同诈骗行为达到了一定数额标准之后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此时会根据实际的犯罪数额进行处罚,那其中合同诈骗100万会怎么处罚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有哪些区别
      合同作为当今世界交易的必备文件,对如今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需要注意,合同诈骗和合同违约。但是在现实中人们并不能准确的区分两者的区别,那么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的区别是是什么?下面我们带您去区分。 1、行为人在主观目的上是不同的 根据我国...


·法律规定中合同违约金的种类?
      法律规定中合同违约金的种类有哪些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 根据合同的种类及违约形式不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大、小也应适情况而定,与《民法典》相配套的各行政法规对此应做出明确规定。 因此,违...


·合同期满辞退有补偿吗?
      合同期满辞退有补偿吗?合同期满辞退有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说是用人单位这个方面坚持不去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话都是本人的工资水平来决定的,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的话,那么就另当别论。劳动合同期限内被辞退可以向有关的劳动主管部门...


·行使代位权的效力
      行使代位权的效力主要有: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果直接归属于债务人。如债务人仍怠于受领,债权人可代为受领,但债务人仍有权请求债权人交付所受领的财产。债务人的某项权利被债务人代位行使后,债务人对该权利一般不能再作处分。2`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对因行使代位权所用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