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订立制度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订立制度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合同的订立需要遵循严格的规则,要遵循公平公正等五个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为了实现合同的根本目的,同时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下面我们会对合同订立制度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相关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合同订立阶段

(一)合同相对方的资信审查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1、若对方当事人是单位,需审查其是否有从事相关生产经营的资格、资质、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用情况等。可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文件上盖公章确保真实性。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对公帐户资料、资质证书等。

2、若对方当事人是自然人,需审查其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是否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是否对合同标的有处分权等。签订合同前可要求对方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并详细记录其经常居住地址、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以保证真实性。必要时可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一定的财产证明复印件(个人所有的房产所有权证、车辆登记注册证等),以免发生纠纷后在诉讼中陷入被动。

3、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派人就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进行调查,包括:

(1)对财产状况的审查,主要是: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和实有资金是否与所签订的合同相适应;对方当事人固定资产的现有价值、所有权状况、有无被设立担保等。

(2)对供货能力的审查:针对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审查主要集中在生产能力、库存商品状况及进货渠道等方面。主要看卖方是否有必要的设备、原料、资金、技术等条件,是否能严格按照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数量条件及时生产或提供所需商品。

(3)履行信用的审查:一个企业一贯履行合同的情况,反映了该企业履约信用的高低。注意对方当事人的经营现状和当地的口碑,必要时可到工商部门查询其年检情况。

(二)关于合同形式的选择

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为了减少纠纷,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在合作过程中需分批签订合同,仍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从保存证据的角度考虑,不建议使用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的形式订立合同。另外,对于时间紧迫而达成的口头协议应在事后及时补签书面合同。总之“口说无凭、立字为据”是合同形式的基本原则。

(三)关于合同条款

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订立合同时可参照合同范本,在表述上尽量符合以下要求:

(1)合同内容在逻辑上前后一致,无自相矛盾的情况,前后称呼要一致;

(2)合同使用的概念应有确定的含义,不能有多种解释,切忌使用含糊不清的语言;

(3)合同使用的文字明白易懂,尽量使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不能用文学上渲染、形容、夸张的手法,也不要使用文言文,以免当事人或第三人在理解上发生困难或产生歧义;

(4)对于涉外经济合同,要注意翻译合同条款的准确性,使译本与正本的内容保持高度一致;

(5)标点符号使用得当;

(6)书写工整、书面整洁、字迹清楚;

2、签订合同时除了签好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外,还要签好主要条款以外的普通条款,如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等。争议的解决方式应尽量约定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解决。而为了保证自身利益,可在合同中约定有利于我方的解除合同的条件。

3、关于合同签订

首先,签订合同时应审查对方的身份,主要看签订合同的人有无代表企业或他人签订合同的资格。凡不是本人签订合同的一定要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列明授权范围、权限等。代表个人签订合同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授权人亲笔签名。代表企业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不能用部门或财务章等代替)。签名、盖章均应清晰可见。另外,还要注意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

其次,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1)合同文本有修改的应在修改处盖章注明并保持双方存留合同文本内容的一致性。

(2)合同文本应加盖骑缝章;自然人签名的应在文本每页都签名。

(3)无论是签字还是盖章,若双方不能同时进行,应尽量交由对方先盖章或签字,以免对方拿到我方盖章的合同后迟迟不盖章。

第三,合同签订后应注意:

(1)应将合同正式文本复印若干份,将原件存档,平时应尽量用复印件,以免造成原件丢失。

(2)如发现确有笔误,需要更正的,应取得对方同意,并在修正处加盖双方公章、注明修正日期。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细节

(一)要有较强的证据意识

1、无论任何诉讼,证据都是最为基础和关键的。因此,要尽量多地取得对方的证据,同时使对方尽量少地保留我方的证据。在合同履行时,我方应当保留的对方证据包括:合同原件及所有附属文件,对方向我方发送的所有书面函件、传真、电子邮件、收据、收付款凭证、收货发货单证、违约的证据、身份信息等一切证明合同履行过程的资料。而我方要尽量少地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函,包括传真、电子邮件,也要在纠纷发生后避免电话录音。

2、在合同未到双方签字盖章时,尽量不要制作出由我方盖章的过程性文件交与对方,也不要将我方盖好章而对方未盖章的合同文本交与对方自行盖章,最好由我方人员自已拿到对方单位盖好章后返回一份。否则,对方拿到我方盖章的合同后,可以迟迟不盖章,但又可随时盖章,我方将会很被动。

3、要意识到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都不一定可靠,只有对方签字盖章的东西才可靠。因此,需要取得对方的证据就需要对方签收。一种是在我方的文件签收簿上签字,另一种是准备两份,一份交与对方,另一份由对方签字或盖章后收回保存。如果对方拒不签收函件,一般建议采用公证送达的方式以保留证据。对于常年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之间,若涉及到货款结算,建议定期与对方对帐,并签字盖章确认。

(二)要有诉讼时效意识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对于涉及到债权的合同,应进行时效管理,至少在时效届满前几个月采取措施防止债权过期。一种措施是提起诉讼。另一种措施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起算,比如要求对方在催收函上签收,不签收的进行公证送达等。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订立制度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在订立制度签订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当中的条款,以免双方产生理解上的分歧,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一定要注意有时候电话、传真这些东西是不一定可靠的,要留有证据,在发生问题时可能会有重要作用。如果您在此过程中还有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登陆网站进行相关了解。


·拒绝履行,解除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拒绝履行,解除合同在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两个概念。很多人会把这两个名词的概念混淆,以至于搞不懂这两种行为的后果和出发点。如果是有着正当的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或者协议,那么其实就不算做违约。下面我们就带着您深入了解一下吧!大陆法国家一般都严格区分拒绝履行与合同解除的概念。无正当理由而拒...


·要式合同主要有哪些,与非要式合同有何区别
      要式合同主要有哪些,与非要式合同有何区别 一、要式合同主要有哪些 要式合同包括: 1、担保法上的所有合同(保证、抵押、质押、定金)、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建筑工程合同、长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这些合同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
      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 在商业或者其他事物往来中,往往会出现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合同签署日期的情况,对此,此类合同的效力就会引发对它的思考。下面,我们将就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这个问题为您做出一些解答,以供您参考。 一、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


·居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居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居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居间合同中,只要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者强制性规定,合同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表达,就是有效的居间合同。 二、居间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当事人及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 在合同中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详细名称或姓名...


·什么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主要内容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人们在进行经济交易活动的时候为保证双方的共同利益一般都会签署相关的合同书。那么,什么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主要内容呢?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合同法相对性主要体现在主体的相对性、合同的内容、双方的责任等的相对性,双方在签署时应当引起注意。 一、什么是什么是合同...


·保安服务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保安服务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保安服务合同签订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


·物业合同需要业委会委员全部签字吗?
      物业合同需要业委会委员全部签字吗? 一、物业合同需要业委会委员全部签字吗 物业合同并不需要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的,业委会可以委托代表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


·合同订立形式有哪些
      合同订立形式有哪些 一、合同订立形式有哪些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形式在对于固定证据、警告当事人郑重其事、区分磋商与缔约两个阶段均有重要意义。 口头形式的合同虽方便易行,但缺点是发生争议时难以举证确认责任,不够安全。 书面形式是指以合同书、信...


·合同诈骗罪特别巨大数额怎么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特别巨大数额怎么规定的 一、合同诈骗罪特别巨大数额怎么规定的 “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


·合同不合法怎么办
      如果说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我国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话,该合同可以视为是无效合同,当事人是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解除合同,以便保护自己合法享有的权益的。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出现了下列情形当中的一种,此合同就会被视为是无效合同:第一种情形是其中的一方通过欺诈或者是胁迫等手段来订立...


·合同违约金百分之一合法吗?
      合同违约金百分之一合法吗?合同违约金百分之一是合法的。甲方违约,乙方收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的情形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受到法律保护,甲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应当依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如果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认定为违约金过高。二、违约金的标准《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