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零星贩毒罚款的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零星贩毒罚款的标准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2、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本指南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或五万元以上。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6、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二、对贩毒案件调查取证中的问题1、口供之外与毒品有关联的物证的收集不到位。贩毒案件多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进行,知悉案情的人少,易形成孤证,有些侦查人员在缴获了毒品固定供述后不再去收集手机、指纹等物证,一旦被告人翻供,侦查部门很难再补充收集到有价值的证据,导致指控证据不足。2、忽视收集印证言词证据的证据。对被告人供述中陈述的与贩毒的事实相关的人员的证言、物证、书证未及时收集加以映证,案件移送起诉后,需补充证据时,由于一些证人系外地人,不知去向,有些物证书证已灭失,难以形成证据锁链。3、破案的时机把握不准。贩毒案件必须处理好破案的及时性和适时性的辩证关系。既要及时侦破从快打击,又不能一发现贩毒就打,时机选择不当,无疑会使本有条件做到人赃俱获的案件只得通过补充收集大量间接证据予以弥补,大大增加了侦查投入。4、疏于对共同犯罪嫌疑人口供的映证、辩疑、深查。共同贩毒案件,忽视对单个成员的取证,造成口供不一,使得部分成员的犯罪事实难以认定。贩毒罪的认定是基于实际的证据来处理的,所以最终的判决是需要确凿的证据来支撑的,但在取证的过程中可以导致没有直接的贩毒证据,对犯罪分子进行罚款也是基于实际的贩毒事实而定的,相关情况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处理。



·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
      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企业价值等于其股权融资加上负债,这是简单的公司金融学知识。如此,长期负债的增加自然对企业价值的增长具有一定的正向作用,但是当起超过一定比例便会阻碍公司的发展,良好的确定负债与股权融资的比例便是公司治理的目的。对此,很多人便想了解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企业...


·借款时是否要审查借款用途
      借款时是否要审查借款用途 一、借款时是否要审查借款用途 出借人在借款时应注意审查借款的用途,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也不是所有的借款合同都有法律效力。 例如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借款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


·定金条款属于合同主要条款吗
      定金条款属于合同主要条款吗? 一、定金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 (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


·夫妻一方财产都有哪些,怎么确定夫妻银行存款归谁
      在夫妻的财产中,除了常见的共同财产外,还包括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实践中,个人财产是在所有情况下都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因此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也是不能主张对个人财产进行分割。那究竟夫妻一方财产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财产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以虚假理由借钱是诈骗吗
      虚假理由借钱一直拖不一定算诈骗。以虚假理由借款具有欺诈性质,是否构成诈骗罪以法律规定认定。普通的借钱拖延只能算是民事纠纷,协商不能的可以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借钱人存在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诈骗,可以报警处理。《刑法》第...


·商业合同欠钱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商业合同欠钱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商业合同欠钱诉讼时效规定是两年的时间。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


·离婚协议书关于债务问题能否约定?
      离婚协议书关于债务问题能否约定?离婚协议书关于债务问题能约定,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这个效力是有限的,就是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对知道这个约定的债权人生效,对其他债权人是没有效的。如果债权人同时起诉双方,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的。《最高人...


·写借条怎么写才有效都包含什么内容?
      借条是一种在维系着借款人与被借款人之间的一种纽带的关系,所以,如果存在借款的情况,理应应该有借条的存在,那么写借条怎么写才有效都包含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规定,借条上的内容一定要包含币种以及用途还有本人的姓名以及金额。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


·债务国和债权国区别是什么?
      债务国和债权国区别是什么?1、什么是债权国 债权国是对外借出钱的国家。国际收支出现了持续的经常账户顺差。净债权国就是当一个国家的对外债权债务净头寸为正数时,我们称其为净债权国。净债权国并不意味着境外投资收益的优良。如果一国的对外投资是以直接投资、私人性质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为主体...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吗?
       一、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吗?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在一般的保证当中,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时候,其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也随着一起中断了。但是在连带责任的保证当中,即使是主债务相应的诉讼时效中断了,其保证债务时效是不会中断的。 根据我国现行的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保证期...


·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异同是什么?
      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异同是什么? 第一、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