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在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问题,丈夫向他人借钱不还,债权人找到老婆单位那里要债,当你遇到这种丈夫借钱不能还,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呢?到底该不该帮丈夫还钱,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解释一下这方的问题。

一、丈夫借钱不能还,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所以要回答丈夫欠债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这一问题,首先要弄清欠钱的用途:

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

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

针对以上三种情况的处理办法如下:

(1) 如果是第一种,因为是婚姻续存期间的债务,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有无公正都没区别,都要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没有离婚,妻子的工资会被用来抵债,因为妻子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应该会保留一定的生活费用。至于房子,不管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一旦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法院也可能会强制执行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会强制拍卖。 具体怎么执行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2)如果是第二种,要看你是否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你丈夫所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

(3)如果是第三种根本不用理会,法律不支持。

总之,如果不想替丈夫还债,最关键的不是离婚和财产分割,而是想办法证明丈夫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看了上面的文章你对丈夫借钱不能还,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这个问题应该有所了解了吧?当丈夫欠下的债务,债权人找到妻子时,妻子一般情况下都是应该偿还的,除非能够明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关系。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一方在外面有债务纠纷,除了特殊的情况下,往往会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认定,这在我国司法解释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司法解释,供你做一个了解。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


·夫妻离婚财产债务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债务怎么分割? (一)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前,夫妻双方已离婚的(1)无论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还是通过诉讼程序得来的离婚的生效法律文书,有关财产的处置,都是就双方内部的财产分割的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均不能以此逃避对共同债务的清偿。(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


·40万借款仅有借条能证明借贷关系吗
      40万借款仅有借条能证明借贷关系吗?只有借条不能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可见,自然人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不仅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还要有出借人交付借款的行为,才能正式生效。根据谁主张谁举...


·供货合同中注明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如何约定的
      一,供货合同中注明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如何约定的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债务人不愿意还钱该怎么办
      债务人不愿意还钱该怎么办 一、债务人不愿意还钱该怎么办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1、双方协商请求延期还款 债务人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想要按时偿还债务,但如果因为公司破产或个人没钱还债等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告知目前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请求债权人可以给与一定的缓冲还款的时间,延长债...


·公积金贷款多久可以提前还款
      要一年以上。目前公积金提前还贷的方式有两种:提前全部还贷、提前部分还贷。已发放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贷款尚未到期的借款人可以用自筹资金办理提前偿还贷款本金业务。借款人必须已正常还款一年以上后方可申请提前还贷。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


·新刑法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条款解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道德观念和文明程度也随之越发的现代化和人性化,在我国修改过的刑法中,就增加并修改了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内容,关于新刑法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的相关条款,为您提供专家的解读,这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修改是我国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身心健康的表现,是我国社会和法...


·居民向私人贷款怎么贷?
      居民向私人贷款怎么贷?居民向私人贷款其实就是一种民间借贷的行为。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


·借条没有见证人可以吗?
      借条没有见证人可以吗1、借条不需要见证人,只要是真实的欠条,就有法律效力,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


·债权债务什么意思,能够转让吗
      债权债务什么意思,能够转让吗? 一、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关于什么是债权债务问题。 二、债权债务中关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问题,无因行为必须由法律作出规定,法律可以规定某些物权行为是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