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组织卖淫罪应怎么认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组织卖淫罪应怎么认定的?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根据刑法规定,本罪只处罚组织者,对于一般参与卖淫者则不以犯罪论处,而通常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理。如果数个卖淫者为了赚取更多钱财,结伙卖淫,相互传递信息、互相提供方便,互为掩护,共同从事卖淫活动的,由于她们都是卖淫者,没有主从之分,也没有较为固定的组织策划者,因此对其一般不应以犯罪论处,而应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既自己参与卖淫,又组织他人卖淫的,则构成组织卖淫罪。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二、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区别区分二者的关键是看其是否具有组织性,组织卖淫罪,是指行为人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将分散的卖淫人员纠集、控制起来,管理、安排她们进行卖淫。一般情况下,这些卖淫的妇女本身带有一种自愿性,组织者都要有组织行为。组织性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1、是否建立卖淫组织。无论是否具有固定的卖淫场所,组织卖淫必然要建立相应的卖淫组织。卖淫组织的建立一般首先时组织者采取各种手段纠集卖淫人员,在纠集卖淫人员的过程中,组织者是处于发起、负责的地位,目的是掌握一定的卖淫人员,以实现组织卖淫,从中牟利。2、是否对卖淫者进行管理。组织者通过制定、确立相关的人、财、物管理方法,与卖淫人员之间形成组织和被组织、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3、是否组织、安排卖淫活动。主要是指组织者在卖淫组织中有无参与组织、安排具体的卖淫活动,具体方式有推荐、介绍卖淫活动,招揽嫖客、安排相关服务、提供物质便利条件等。容留卖淫罪是仅为卖淫人员提供进行卖淫活动的处所的行为。此罪没有形成卖淫组织,行为人没有组织、管理卖淫活动。组织卖淫的行为人有引诱、容留卖淫行为的,均应作为组织卖淫的手段之一,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不实行数罪并罚。综合上面所说的,组织他人卖淫这种行为就是违反了我国的刑法,但对于执法人员在进行认定的时候也要确定违法者是否有实施了此行为,而且是否有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按此罪名的条款来进行处罚,因此,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犯罪既遂的种类都有哪些
      犯罪既遂的种类都有哪些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


·收买盗墓文物是什么罪名?
      收买盗墓文物是什么罪名?按销赃罪处罚,从盗墓者手里买下来的话,其实更加牵涉到销赃等问题,所以肯定是违法的。“销赃罪”已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窝赃、销赃罪要明知所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对于事实上窝藏、转移、收购或者销售了赃物,...


·行为人单纯的吸毒行为,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这同样也是属于违
      行为人单纯的吸毒行为,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这同样也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即使不会对行为人进行刑事处罚,但是也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进行刑事拘留。那么您知道吸毒行政拘留有案底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吸毒行政拘留有案底吗 吸毒不是犯罪,不会留下案底,但根据我国相关行...


·刑诉法解释220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又叫刑诉法。在我国,刑事案件的诉讼、审理都适用于刑诉法。不管是对于执法机关还是当事人等,刑诉法中每一条都有明确的规定。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刑诉法中的规定。刑诉法中针对的问题是比较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刑诉法解释220条的内容是什么的问题。 一、刑诉法解释220条的内容...


·无期徒刑减刑的限制是怎样的
      被判无期徒刑,肯定是罪刑比较严重的,但对于犯罪分子来讲,在具体服刑期间,还是有机会减刑的,不过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那么您知道无期徒刑减刑的限制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无期徒刑减刑的限制是怎样的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


·主犯与从犯的量刑区别是什么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一般情况下都会有起主要作用的人和次要作用的人,这两者在刑法上被称之为主犯和从犯,因为主犯和从犯在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不同,根据刑法罪刑法定及罪刑罚相适应原则,应该对主犯和从犯区别对待,那么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主犯与从犯的量刑区别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盗窃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刑事犯罪中可能最常见的就是公民利用他人家中或者对自己财物的疏忽而通过盗取的行为获得财物,既然是犯罪就需要结合犯罪所涉及的财产数额来进行适当地制裁,而对于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认定主要就是判断罪犯偷取的财物是否达到了五百元。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盗窃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么2023
      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么正当防卫原则上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特殊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1、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


·未成年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当中造成的损害程度就包括了轻伤、重伤以及死亡,而如果是以极其恶劣手段致人重伤、死亡的话,则此时仅仅要求行为人年满14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就行了。也就意味着,其实部分未成年人是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那此时未成年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


·开设赌场罪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开设赌场是我国刑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任何人都不能违反法律。但现实中,往往存在一些人仍打着棋牌室、娱乐室的幌子暗地里从事聚众赌博的违法行为,以此营利。下面我们就给您普及开设赌场罪最新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知识,方便您了解。 一、刑法中关于开设赌场罪的规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


·犯罪分子盗墓会不会判缓刑?
      犯罪分子盗墓会不会判缓刑?可以判处缓刑,但如果犯罪事实量刑情况超出了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造成了恶劣的后果的,则不可以适用缓刑。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