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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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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一样吗

一、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一样吗?

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中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

1、主犯的量刑

根据犯罪行为所具有的事实情况应当归属的法定刑幅度,依照刑责相一致的原则确定主犯的刑种或刑期,不应从重处罚。

2、从犯的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是就刑事责任而言,而不是比照主犯的宣告刑从轻、减轻处罚。如果主犯有其他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存在,其宣告刑可能与从犯一样,甚至更轻。

(2)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只能就共同所犯之罪而言,共同犯罪以外的罪的处罚,不能成为比照的对象。如果主犯犯有数罪,从犯犯一罪,从犯只能比照与主犯共犯的一罪处罚。

二、传播淫秽物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本身主犯和从犯在刑事犯罪活动当中起到的作用就不一样,所以量刑标准也不可能是一样的,而且,对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嫌疑人来讲,本人不是以牟利为目的的,但传播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多,点击次数较高的,都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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