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理论依据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理论依据有哪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二、具体情况1.非法所得的数额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是计算非法所得的基础。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应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国家发放的各种补贴、本人的其他劳动收入、亲友的馈赠和依法继承的财产。非法所得数额应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与其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计算。计算非法所得时,应将合法收入部分扣除,只计算差额部分。如果行为人能够说明财产的来源是合法的,并经查证属实的,应作为本人的合法收入;如果行为人不能说明财产的来源是合法的,则应减去其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即视为非法所得,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与贪污罪受贿罪的界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和受贿罪有着密切的联系,很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就是没有被查明证实的贪污罪和受贿罪。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有着自己的犯罪构成。首先,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的范围要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大一些,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3.与无罪推定原则相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无罪推定原则明显的相悖,这就是两个不同的立法观念但是却同时出现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无罪推定原则的主旨是:对法院未被判决的任何人都是无罪的,都不得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标准是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理的,一般在对经济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对于当事人的财产也需要进行合法的清算,由当事人说明其财产的来源,如果无法说明,则构成了来源不明的嫌疑,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肇事逃逸财产损失入刑标准是什么?
      肇事逃逸财产损失入刑标准是什么?肇事逃逸财产损失入刑标准是由交警部门来进行侦查认定,而一般情况下财产方面造成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山东诈骗罪入罪标准是多少?
      山东诈骗罪入罪标准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按照《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自己无罪被判有罪怎么办
      可以提起上诉。被告人本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的形式向原审人民法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刑事案件二审判决后不得上诉,我国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


·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也不是所有案件都必须公开审理的,法律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符合这些特殊情况的人就能申请自己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审案件的审理应当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但是如果案件内容中会涉及到国家的秘密的,公开审理会影响国家安全等,不得公开审理。如果...


·超速超载会入罪的情形有哪些
      超速超载会入罪的情形有哪些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此行为要定罪判罚。具体要入罪的情形有这四种: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2、醉酒驾驶机动车;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


·犯罪构成该当性的内容是什么?
      犯罪构成该当性的内容是什么?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是成立犯罪的首要条件。要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要看该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就具有了构成要件该当性,这是进一步判断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和有责性的前提,也是行为最终成立犯罪的先决条件。...


·什么是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说到间谍,您可能以为在影视剧里或者是过去的抗战时代才会存在,但是间谍却有时候确确实实存在于我们国家。间谍的这种行为对我国国家的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严重性的危害。我国公民在执法机关侦办间谍案件的时候,是有义务帮助执法机关提供证据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什么是拒绝提供间...


·一年盗窃3次不能缓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三)有再犯罪的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


·2023年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贪污罪如何认定?
      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贪污罪如何认定?一、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383条规定了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即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犯罪构成的共同件包括有哪些?
      犯罪构成的共同件包括有哪些?(一)犯罪主体。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刑事诉讼法对撤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可以说大多数的刑事案件撤案的时候不是以原告方本人的意愿为转移的,可能就算被告方也在私下里和原告进行了各种调解,可已经起诉的刑事案件是没有办法随随便便就能够撤诉的。所以有的时候当事人自己提起的刑事案件诉讼如果产生了撤诉的想法应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对撤诉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刑事诉讼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