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基金管理公司外籍股东的存在是否合法?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基金管理公司外籍股东的存在是否合法?基金管理公司外籍股东的存在是合法的,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可以有外国股东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业协会报送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基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基金业协会或其认可机构组织的执业培训。二、存在外资成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要求是什么?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简称“《法律意见书指引》”)的规定,律师在承办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时,应核查相关事项并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和整体结论性意见。其中,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的规定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即“申请机构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申请机构是否有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的境外股东,若有,请说明穿透后其境外股东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基于《法律意见书指引》实施之初,上述规定仅是要求核查是否存在境外股东,但是如何需要核查的程度以及何种情况下不符合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却让人无法适从。另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类型按照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基金可以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要求可谓最为严格,比如,在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对于高管和一般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方面的要求,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高管人员要求是私募证券管理基金的高管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均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故而,在涉及是否含有外资成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对于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含有外资成份的要求也有别于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在现实生活当中,基金管理公司是非常的重要的,比如说我们购买基金的时候,都是由这些管理公司的人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我们打理基金。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是外籍人员,只要符合相关的从业资格条件即可。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公司法董事会决议规定的内容是: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2.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名义股东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名义股东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名义股东 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 1、名义股东利用实质股东的股权发生的民事法律事件一般按照善意取得的规则来处理。 2、债权人要求名义股东偿还债...


·在印刷时与出版公司签订合同的样本是怎么样的?
      在印刷时与出版公司签订合同的样本是怎么样的? 一、在印刷时与出版公司签订合同的样本是怎么样的? 定做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兹因甲方生产需要向乙方订印下列印刷品,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1、印刷品名称、数量及交货日期 品名 规格 单...


·股权投资公司设立的流程是什么?
      股权投资公司设立的流程是什么? 现代社会,各种类型的公司相继出现,我国关于各类公司设立的条件也有着严格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股权投资公司也是经常可以看到的一类公司,它的设立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那么,股权投资公司设立的流程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股权投资公司设立的流程...


·公司注册年龄限制
      公司注册年龄限制 一、注册公司年龄限制 关于注册公司的年龄限制,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 二、公司法人 作为公司法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公司法临时股东会决议范本该如何书写?
       在公司法中,对公司的所有流程和各项工作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对临时股东会议也有了规定,它是当有限责任公司出现了一些事务需要商讨决定的时候,会召集各位股东进行商讨的会议,会议的结果必须是要经过一半股东同意后才可生效,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公司法临时股东会决议范本该如何书写。 ...


·股东查账需要什么手续?
      股东查账需要什么手续?股东查账需要的手续是:第一步:书面申请 股东向公司提交查帐的书面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查帐的目的、会计账簿的起止日期等。如果股东当场提交的,公司应当自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如果股东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公司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为了固定...


·委托投票公司法第几条规定的
      股东委托投票公司法第几条规定的?我国《公司法》第107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目前委托投票制在我国是合法的,实践中没有起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效果。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


·独资企业与私营企业之间有什么不同
      独资企业与私营企业之间有什么不同我国对公司、企业的分类是比较复杂的,其中最常见的自然是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了,然而除此之外还会存在各种的企业,就包括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独资企业以及私营企业。那其中这个独资企业与私营企业之间有什么不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独...


·小股东可以另外开公司吗?
      小股东可以另外开公司吗可以,不过如果前一家公司是你自己(自然人独资)你就不可以做第二家独资企业,已经是一家公司法人是可以成为第二家公司股东的,应该没有问题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72条条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


·构成侵占公司财产罪该怎么处罚?
      侵占公司财产罪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此时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只能由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罪。那要是经过认定确认行为人真的构成侵占公司财产罪,此时又该如何进行处罚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侵占公司财产罪该怎么处罚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