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造成轻伤逃逸怎么处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肇事造成轻伤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为有逃逸情节,往往可以在上述基础上从重处罚。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情形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 、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不少人一看到“交通事故”、“逃逸”等字眼,就认为一定是构成了犯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其实,在关于刑事犯罪的认定上面,往往还要结合交通事故实际造成的损害后果,以及当事人需要对事故承担的责任状况确定。因此,就算是逃逸本身是比较恶劣的情节,但也不能因此就认定构成犯罪,这样对当事人而言是不公平的。



·一、交通事故致伤赔偿不起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致伤赔偿不起怎么办?交通事故致伤赔偿不起可以和对方通过协商,适当的降低赔偿的数额,或者和对方约定来分期进行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如果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很严重的话
      如果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很严重的话,责任方在赔偿受害人的时候是需要支付相关误工费的,而被车撞误工费是怎么算的?对于误工费的算法一般是根据误工的总收入来计算,这样就可以保证受伤者在住院期间有相关的收入来源了。 营养费以医院的已经为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酒后开车一直是交警严厉查处的对象,而我国法律对于酒后驾车和醉
      酒后开车一直是交警严厉查处的对象,而我国法律对于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都分别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与处罚标准,尤其是醉酒驾驶,因为醉酒驾驶中酒精的血液含量达到80毫克以上,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关于醉驾扣分规定是什么呢? 《刑法》修正案九)中专门针对酒驾司机在《刑法》 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


·南京市交通征地补偿有哪些?
      南京市交通征地补偿有哪些?一、征收土地费用 1、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照苏政发〔2011〕40号文件以及工程沿线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实施细则执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当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标准将社会保障费用计入工程投资。 2、省交通...


·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如
      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说,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处理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


·交由检察院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
      交由检察院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


·强迫交易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强迫交易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


·交强险不交会有什么后果
      交强险不交会有什么后果不投保交强险后果是很严重的,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


·交警有权扣身份证吗
      交警在特定情形才可以查身份证。比如,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这些情形下是可以查身份证的,也就是说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财产交强险最低赔偿金额是多少?
       现在,随着人们私家车数量的增加,我们对于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的提高也是可以预见的,因此国家强制要求车主购买交强险,就是为了避免很多的司机开车过程中发生一些意外。财产交强险最低赔偿金额是多少?这个如果无责任的100元左右。这个是最高的限额了。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财产交...


·在我国代驾车祸怎么办?
      在我国代驾车祸怎么办?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车辆的拥有量也非常的多。由此一来也带动了一个行业的发展,那就是代驾行业。针对目前国家出台各种交通安全法规,人们对交通行驶提高了重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会委托他人进行驾驶也就是委托代驾。但是代驾是一个新兴行业,在发展的时候还是出现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