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合同没到期,有权再转租给别人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租房合同没到期,有权再转租给别人吗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二、注意不能转租房屋的情形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2、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3、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4、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5、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按时交付租金。关于房屋转租的问题,如果你们事先达成协议的,可按协议处理。如果没有,你不能私自转租,必须征得房东同意,此时房东可以不同意,并终止合同,但押金和多预收的房租都应当退回承租度人。已经私自转租的,房东可以终止合同,第二承租人和第一承租人都要搬出,第二承租人如果事先不知情,可以向第一承租人主张权益补偿。以上所有合同中若规定违约处罚条款的,按条款处理。



·房东要提前多久告知不租
      提前多久告知具体根据合同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限: 1.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2.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


·南京二套房政策是什么样的?
      在进行购买房屋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对于当地的政策有一定的了解,每个地区的政策是不一样的。那么,南京二套房契税新政策有哪些呢?南京二套房政策是什么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南京二套房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


·未成年人的房产可以转让吗
      在现代社会中,有不少父母出于对子女将来美好生活的考虑,会给他们还未成年的子女买房子。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未成年人的房产可以转让吗?此外,若是能够转让的话,在实践中,对于房屋转让的陷阱究竟应该怎样去避免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未成年人的房产可以转让吗 我国《民法...


·买房子手续的第一步: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
      买房子手续的第一步: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 看房时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是明晰的,有无遗留的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注意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购房子的类型。集资房需要单位盖章后才能真正的上市交易,而经济适用住房要住满5年才能上市进行交易。 二、买房子手续第二步:...


·按照规定门面房出租注意事项?
      按照规定门面房出租注意事项?1、双方好约定好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2、还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


·现如今,把自己的门面房出租出去作为一种资金进行利用,对于出租
      现如今,把自己的门面房出租出去作为一种资金进行利用,对于出租方和承租方来说,都是各取所需。但是为了避免以后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双方会签订一些协议,来保障各自的利益。下面我们将针对在我国门市租房协议怎么写的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参照以下资料。 在我国门市租房...


·继承父母的房产过户公证时需要哪些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5、被...


·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就需要把购房合同放在银行作质押
      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就需要把购房合同放在银行作质押。可见购房合同对于购房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不过现实中可能会因为当事人保管不善,而出现购房合同丢失的情况。那一般买房子的合同丢了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购房合同丢了需要如何补救 (一)购房合同有...


·村民安置房可以买吗?
      村民安置房可以买吗? 有证的农村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农村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一定要...


·选房流程
      选房流程 1、网上选房 2、朋友推荐 3、实地考察 可以从房地产专业网站上,通过价格、区域等条件来搜索您需要的房子;朋友的意见一定不要忽视,他们一定会从亲身体验的经验当中告诉你方式方法;只有实地考察,才能切身的了解到这个楼盘的交通是否便利,周边配套是否完善、小区规模是大是...


·婚前房产配偶有继承权吗?
      婚前房产配偶有继承权吗? ?一、婚前房产配偶有继承权吗? 1、婚前房产属于配偶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此房产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参与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配偶过世,配偶的另一方属于第一继承人,充分拥有继承权。 2、虽然房子是婚前的,但是丈夫死后该房产就属于遗产,妻子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