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所涉及到的补偿费用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所涉及到的补偿费用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农村房屋的,没有全国的统一性规定,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补偿安置政策,但是基本的补偿内容应该包括如下几项内容:(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补偿应该存在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具体根据当地物价和补偿办法进行补偿。二、农村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不同?城市房屋拆迁:针对的是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所有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因此,在城市拆迁前应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拆迁:农村房屋的土地是归农村集体所有,在拆迁前,需要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手续,将集体所有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办理出让手续以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补偿方面:1、城市房屋拆迁: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补偿依据区位、用途和建筑面积。补偿数额较为合理。城市居民对于拆迁补偿比较满意。2、农村房屋拆迁:主要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物的拆迁费用和恢复费用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费用或砍伐费用的综合。综合上面所说的 ,农村房屋征收就代表着会涉及到一笔补偿的费用,对于此费用不止是针对于房屋的拆迁费,而且没有拿到房子时候还有一笔周转的费用;但给予实补偿的费用在我国是没有统一标准的,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支付。



·一、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分期房租是合法的吗?
      一、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分期房租是合法的吗?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可以分期支付房租,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定金或抵押金费用,出租人并未移交于买受人,买受人与承租人因租赁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协商解除或者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定金或抵押金向谁主张? 根据债的相对性,该笔费用理应向出租人主张...


·一、如果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可以报警解决吗?
      一、如果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可以报警解决吗? 住户与房东签约住房合同的时候,合同内应该有交押金的条款。当合同满期之后,房东发现房子的原本物品、墙面有损坏的情况,可以从押金里面扣除赔偿费,并且还要退还剩下的押金给住户。如果房东拒绝退还的,我们可以报警,让警方来调解;调解不成功的,...


·一、向安徽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向安徽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向安徽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需要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并且也需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消防手续等找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消费者一定要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然政府是不承认的。二、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怎...


·一、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1、事先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 通常,如果开发商有房屋的预售许可证,将有相关的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书等。因此,买家在购买新房前应检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并检查原件以防止复制品被伪造。 2、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签订合同 买方应根据标准签订房屋销...


·多久的房子不可以贷款?
      多久的房子不可以贷款?房龄超过20年就不是很好贷了;超过多少年的房子不能按揭这个约定,每个银行不尽相同,但是一般是以15年为界限,但是地点好,易变现,则不受15的了限制。二手房房龄多少年,各地方规定有所不同。不过,一般情况下,只要是上了15年以上的二手房,普遍想办贷款就不容易了,...


·在现实的生活中经常会进行房屋的买卖,在这个过程中买卖双方会进
      在现实的生活中经常会进行房屋的买卖,在这个过程中买卖双方会进行合同的约定,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的约定,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对方违约。如果发生了违约的情况下,该怎样维护自身的权益呢?下面我们就来介绍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及相关内容。 一法定依据 1、《合同法》 《合同法》...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离婚时要如何分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离婚时要如何分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不管是个人进行房屋买卖还是公司作为房屋买卖的主体,此时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房屋买卖能够更好的进行,一般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这个个人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介绍。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no ________ 房...


·二手房的购房风险
      1。物管温柔的隐患 单位的宿舍一直是受二手房市场追捧的对象。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宿舍内居住人群较简单,邻里人情味浓,所以此类二手房除硬件条件外最吸引购房者。但在这浓浓人情味背后却隐藏着物管隐患。此类型二手房多不存在专业的物管,小区管理多由单位聘请的离退休人员完成,看门...


·房屋买卖未签订协议,卖方去世怎么办?
      房屋买卖未签订协议,卖方去世怎么办? 未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证明双方尚未达成买卖合同,即使卖方去世,也不会影响到什么,双方的买卖合同意向中止就是了。 只有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才算正式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


·在我国房屋怎么评估做他项权利证书?
      在我国房屋怎么评估做他项权利证书? 因为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书的时候是需要由业主出具房屋评估报告的,肯定银行要确认当事人所申请的贷款跟抵押物的价值是同等的才能够降低银行的风险的。所以过程当中就需要先对房屋的价格进行评估并且获得评估证书,但是有绝大多数的人第一次接触到房屋评估这种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