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区别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哪些不同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用遗嘱方式指定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由谁来继承,继承人依遗嘱的指定享有继承权,而且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而法定继承,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由法律规定,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享有继承权,并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遗产。1.两者的效力不同,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先按照遗嘱继承处理。2.继承的顺序不同,在法定继承中,法律规定顺序在先的继承人先继承,有前一顺序继承人时,后一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虽然遗嘱继承人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却不受顺序的限制,按照遗嘱的指定,继承遗产的可以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也可以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3.继承份额确定的方式不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但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完全由遗嘱人决定,遗嘱人对遗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范围、数量等都在遗嘱中作明确的指定。二、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关系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继承开始后,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比如,我国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是指对死者遗产进行分割。若是死者在生前立有遗嘱,并且该遗嘱经过认定之后,确认是有效的。那么在死者去世之后,就会严格按照该遗嘱中对财产的分割来继承遗产。当然,没有订立遗嘱,又或者订立的遗嘱无效,此时往往会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可以说,法定继承就是继承方式中兜底的一种,通过法定继承一切都必须要严格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全归第一继承人吗?
      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全归第一继承人吗?被继承人的遗产全归第一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子女包括:婚...


·关于孙子是否有遗产继承权
      孙子是否有遗产继承权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继承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继承权的顺序人孙女是否能够继承?
      继承权的顺序人孙女是否能够继承?继承权的顺序人孙女是能够继承,遗嘱人在遗嘱中说明由孙女继承的情况下,就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


·遗产继承的步骤是怎样的
      公民在死亡之后,其生前合适所有的财产就会作为其遗产,让继承人来继承。那么您知道遗产继承的步骤具体是怎样的吗?实践中,要按照这样的步骤进行,才能减少纠纷的发生。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继承的步骤是怎样的 在我国,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的: (一)析...


·怎么确定继承案件的管辖法院
      近几年,因为继承遗产时发生纠纷,最后通过诉讼确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遗产份额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在继承案件中,可能存在多个被告,遗产也可能分散在不同的地区,那继承案件由哪些法院管辖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确定继承案件的管辖法院 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


·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


·父亲遗产给侄子不给女儿还要养老吗?
      父亲遗产给侄子不给女儿还要养老吗? 一、父亲遗产给侄子不给女儿还要养老吗? 子女的赡养义务跟老人给不给财产没有关系,即使一分钱不给,女儿也要尽赡养老人的义务。 1、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


·新婚姻法父母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现在农村不少地区都在征地,征地后的赔偿款是一笔不少的树木。而遗产继承则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父母的遗产分配导致不少子女撕破脸,不少兄弟姐妹为了遗产不惜兄弟反目。那么新婚姻法对遗产分配是怎样的呢?让我们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新婚姻法父母遗产的相关问题吧! 一、新婚姻...


·爷爷去世父亲后去世孙子有继承权吗?
      爷爷去世父亲后去世孙子有继承权吗?1、爷爷去世父亲后去世孙子有继承权,此时发生的是转继承。2、转继承适用的范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遣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


·继承者放弃继承怎样诉讼
      继承者放弃继承怎样诉讼?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