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我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国家更将被代位人的范围扩及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与这些国家相比,我国规定的被代位人的范围最窄,这与继承立法缩小继承人范围的趋势是相吻合的。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我国继承法》第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继承法>的意见》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第五,代为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第六,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二、适用转继承的范围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现实生活当中的继承一般都是按照法律继承或者是遗嘱继承,但实际上也是存在着很多的复杂的情况的,比如说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他必须是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完成。分别两者的继承的范围也是不一样的。



·法律规定公民个人遗产有哪些
      一、公民个人遗产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


·孩子是享有继承权的
      孩子是享有继承权的,所以说以我国的法律法规有这样规定的公民是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的,当然也有着放弃财产的一个权利,如果在由于一些情况或者是一些原因的时候,我们要放弃财产继承权的时候,那么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声明书,那就应该如何写呢。首先,如果是子女放弃了继承父母的共有财产的话,那么申请书...


·一、第二顺序继承人?
      一、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哪些特殊规定1.兄弟姐妹。①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能互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②继兄弟姐妹之间...


·一般继子有继承权吗?
      一般继子有继承权吗? 1、继子女未成年且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双方互有继承权。形成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年龄较小,随继父母生活,由继父母提供生活照料和生活费的情况。 2、继子女未成年,但未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双方之间都没有继承权。如继子女只是名义上的,但未随继父母生活,也未...


·一、遗嘱继承人所有类型有哪些?
      一、遗嘱继承人所有类型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


·遗嘱继承属于法律事实行为吗?
      遗嘱继承属于法律事实行为吗?1、遗嘱继承属于法律事实行为,因为继承牵涉到两方当事人,一方是被继承人,一方是继承人。法定继承的发生并不是基于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产生。换言之继承带来的被继承人财产被处分的行为并不是基于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 既然没有意思表示,当然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当然,继承...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在哪里公证,能否撤销
      继承权是被继承者的权利,在法律上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在在继承开始之前,继承人若是想要放弃继承权,那么此时最好是写一份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声明书,同时办理相应的公证。那么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在哪里公证?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何公证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


·遗产继承案件法院证据要求有哪些
      一、遗产继承案件法院证据要求有哪些?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2、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3、证据取得方法合法。当事人收...


·妻子病故后遗产怎样分配
      妻子病故后遗产怎样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
      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 一、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 《民法典》对公民的合法遗产范围有明确的规定: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蓄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


·转继承人遗嘱是怎么处理的?
      转继承人遗嘱是怎么处理的?如果遗嘱是合法有效的,转继承中继承人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立遗嘱可以将遗产合理的移转给继承人或第叁人,有时候为了租税的考量,有时候也可以减少一些子孙的纷争,所以最好趁头脑还清楚的时候儘早立个遗嘱,把自己的遗愿写一写。一般而言,遗嘱的内容不外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