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二次住院费用包括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事故二次住院费用包括哪些?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

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

16、维护权利的损失律师费、调档费等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二次住院费用标准是按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标准来进行计算,而对于死亡赔偿的问题当中涉及到的方面也很多,主要是对死者家属及其家庭做出相应的补偿,根据情况当事人还应当接受刑事处罚。


·交通事故发生后什么时候起诉比较好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首先要接受治疗,恢复身体。而且也只有治疗完结,进行了伤残鉴定之后,才能确定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的准确数额。交通事故发生后什么时候起诉,既能获得最多的赔偿,又不会超过诉讼时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什么时候起诉比较好 我国...


·7座校车超载怎么处罚?
      7座校车超载怎么处罚? 超载这个问题是近几年来频频发生的,校车超载发生的几率更多,这事关人命安全,我们必须重视,那么我国关于7座校车超载是怎么处罚的呢?我们就来了解下具体处罚情况,希望校车管理部门、校车驾驶人及学校师生、家长,共同关注校车安全,给孩子们安全的校车。 一、校车超...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交税吗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交税吗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


·最高院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我国早在2003年就制定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这些年也一直都在适用中,但是很多人对该解释的内容并不清楚,了解相关的司法解释,才能在交通事故中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在下文对内容进行了整理,供您阅读。 最高院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 为正确审理人...


·交通伤人事故扣车什么时候提出来?
      交通人伤事故扣车什么时候提出来?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需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鉴定结论出来后,交警会在二日内将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有...


·机动车无交强险 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部分人已经过上了小康生活,城市生活节奏加快,车辆已经普及,但是,车辆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无论是驾驶者还是车辆自身的问题都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交通事故发生时,机动车无交强险 赔偿标准是什么?我带您一起了解下。 一、机动车...


·破坏交通工具罪可以判缓刑吗
      破坏交通工具罪可以判缓刑吗 一、破坏交通工具罪可以判缓刑吗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破坏交通设施罪】关于破坏交通工具罪能否判缓刑的解答如下。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根据我国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的第七十六条
      根据我国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的第七十六条的法律法规的一个规定内容,应该适量的减轻在不是机动车辆的其他方也存在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其他的过错的情况下面的,机动车辆所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这一条2008年的法律法规的修改,保险公司的赔偿措施也相应地进行了修改。与此同时,保险公司...


·危险驾驶校车超载有哪些
      危险驾驶校车超载有哪些危害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广专用校车,因超载而引起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且越来越严重。校车虽然只是一种普通的交通工具,但是因其与未成年儿童的安全息息相关而具有特殊性,不仅仅是校车上的老师、驾驶员需要重视安全问题,我们这些不在校车上的人也需要注意且提防校车超载。...


·交通法肇事逃逸顶罪者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一、交通法肇事逃逸顶罪者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交通法肇事逃逸顶罪者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进行定罪处罚,而对于顶罪的人,则有可能按照包庇罪进行量刑处罚。在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交通事故案件中,总会有一些肇事者想方设法地逃避因事故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有的人甚至想出找人顶罪的方法。...


·一、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人员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人员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无法完成的,也可委托公安机关制定的社会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此类鉴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