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一、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答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回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房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对民事案件的起诉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第一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虽然法律上有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可是父母在去世之前对房子有立遗嘱的话,比如父母把房子分配给了子女以外的其他近亲属,而且子女都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深圳怎么房屋买卖?
      深圳怎么房屋买卖?深圳房屋的买卖只要按照规定,一点也不复杂。买卖双方通过正常的信息沟通渠道,合法交易。如果是新房,则大概分为考察入住条件、房屋验收、办理物业管理手续等流程。二手房买卖,主要包括查档确权、签订合同、资金监管及按揭、赎楼、过户、取证及抵押、发放尾款及物业交割等方面。 ...


·房屋产权继承期限是多久?
      房屋产权继承期限是多久?房屋产权继承权没有时间限制,因继承权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有时间限制。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


·离婚夫妻的房产该怎么过户
      不难理解,一对夫妻离了婚自然就不愿意再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没有房产的一方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夫妻的房产该怎么过户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离婚夫妻的房产该怎么过户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


·引发房产纠纷以后,如果我们普通公民面对的是开发商的话,要为自
      引发房产纠纷以后,如果我们普通公民面对的是开发商的话,要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不管是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是诉讼的方式解决,基本上都需要在专业的房产纠纷律师的帮助之下进行,才有可能针对房产纠纷的部分得到一个比较妥善的解决方案。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房产纠纷律师苏州水城收费依据是什么? ...


·现如今,可谓是买房难啊,很多人因没有足够资金钱而选择了租房,
      现如今,可谓是买房难啊,很多人因没有足够资金钱而选择了租房,在有条件或有必要的时候再买房。一般下,为了公平与保障问题,都是会签署合同的,那么,若是有特殊情况要违约了,租赁合同违约怎么赔偿呢,这估计还会是很多人烦恼的事情,接下来,容我们给您进行相关的介绍。一、租赁合同违约怎么赔偿1...


·在我国新婚姻法如何转按揭房子
      在现实生活当中,房产在大多数情况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比如说夫妻双方在结婚以后,房贷是由双方共同来进行偿还的,在离婚以后,如果要对房子等不动产进行分割的时候,这其中肯定也包括对房贷偿还关系的转移。在下文当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民法典如何转按揭房子? 一、在我国民法...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需要公证吗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需要公证吗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的效力可以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产生约束,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直接使用。特别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财产就有必要进行婚前房产公证,...


·农村房买卖是否是合法买卖?
      农村房买卖是否是合法买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故村民在取得新宅基地之后,不应继续占有原宅基地,必须及时退交村委会,由村委会依照村庄规划方案另行安排。我国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或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


·房屋被强拆的诉讼时效
      行政强拆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如果不满行政强拆,无论是个人、或是其他组织都应该在知道强拆行为起的三个月内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不能逾期(法律有另外规定的除外)。但是,若你有特殊的情况,有一些不可抗力因素例如病痛、极端恶劣天气不能外出等等影响,导致不能如期上诉,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但...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这里说的新婚姻法主要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其中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就包括了对夫妻离婚房产的分割。那么您知道新婚姻法中对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


·房屋买卖定金最低是多少?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开发商都会收取定金,其实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要收取定金,但每一个买房的人还是缴纳了定金。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房屋买卖定金最低是多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定金最低是多少? 房屋买卖定金并没有具体的标准,每个开发商收取的定金都是不一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