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二)、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即第一支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清算费用;第二支付应付款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第三缴纳所欠税款;第四清偿其他各项无担保债务;第五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应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应按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如果剩任意财产不足全额偿付优先股股本,则按先股股东股份面值的比例分配。
二、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由此可知,公司清算赔偿顺序比不是依照债权人谁主张就给予清偿,而是根据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来进行清偿。如果遇到公司破产同时自己是债权人的情况,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帮助梳理清偿程序,以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方面 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 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 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 3、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和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增加金额等。 二、流动性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


·债权人如何才能申请破产?
      债权人如何才能申请破产? 关于破产,您肯定都是有所了解,破产是需要向法院申请的,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您可能还能理解,但是,债权人为什么能向法院申请破产呢?债权人如何才能申请破产呢?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 债权人如何才能申请破产 1、债...


·债权人申请破产应向哪个法院申请
      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怎么算?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怎么算?许多公司之所以会破产,主要是因为公司的债务太多,已经没有任何利润和发展机会可言了。很多人都认为破产是解决公司债务的主要方式,但对于破产后的债务问题处理也有疑问,那么,公司破产清算债务怎么算?下面我们为您仔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破产清算债务怎么算 ...


·银行破产清算存款怎么办,银行破产的规定是什么
      银行破产清算存款怎么办,银行破产的规定是什么银行一直以来都是老百姓信任的对象,但是随着政策的改变,现阶段银行已经可以宣告破产,对于银行的破产很多人就非常担忧,因为企业破产后无力偿还的债务是不需要进行偿还的,很多人就担心钱存在银行银行倒闭的话就无法再拿会,但其实银行的破产清算政策是...


·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的具体情况有哪些在经济形势日益复杂的今天,很多企业会因为经营不善而申请破产。法院有时也会因为一些原因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当事人会感到比较费解,可能会因此遇到各种各样的不便,那么破产申请裁定驳回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什么情况会使自己的破产申请被驳回,我们为您解答。...


·破产财产有哪些
      破产财产的范围有: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4、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


·有限公司破产了债务怎么办
      有限公司破产了债务怎么办1、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也就是说,有担保的,可以优先受偿) 2、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


·破产清算程序申请重整
      破产清算程序申请重整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


·清算组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通知债权人 一、清算组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清算?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公司解散的原因概括起来有:1、基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股东请求判决公司解散。公司除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应当在其他解散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