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与公司签合同毁约咋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与公司签合同毁约咋办?毁约的话让毁约方承担毁约责任即可,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一)继续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四)支付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二、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哪些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法人之间或自然人之间签订合同,最终是为了能够达成合作的目的,像有的时候合同当中涉及到的合作事项高达好几千万元、上千亿元,哪怕合同标底一共就是几万元、几千元左右,也都没有随意毁约的权利。



·年合肥公司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年合肥公司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司增资 公司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 1、企业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是先到20%,在注册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注册资本;一些项目对资金有要求。 2、企业主动增...


·法人股东参加股东会的手续有什么?
      法人股东参加股东会的手续有什么? 一、法人股东参加股东会的手续有什么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但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如果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企业改制必须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改制必须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改制本身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为企业改制的时候涉及到多方的利益,而且为了防止企业在改制的时候发生躲避债务和税费的情况,其实改制之初,国家都是要要审核企业改制的方案,并且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这是改制之前的重要步骤。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


·小贷公司股东会纪要的内容有哪些?
      小贷公司股东会纪要的内容有哪些?会议纪要是在会议记录基础上经过加工、整理出来的一种记叙性和介绍性的文件。包括会议的基本情况、主要精神及中心内容,便于向上级汇报或向有关人员传达及分发。整理加工时或按会议程序记叙,或按会议内容概括出来的几个问题逐一叙述。纪要要求会议程序清楚,目的明确...


·醉驾身亡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赔偿
      醉驾身亡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赔偿 酒后驾车,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车属法律禁止性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


·企业所得税延迟缴费罚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延迟缴费罚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延迟缴费的不需要交罚金,罚金是刑事处罚,企业构成逃税罪的才要交罚金。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集团企业财产分配需要缴税吗?
      集团企业财产分配需要缴税吗?需要缴税,集团企业的个人股东取得非上市公司分红,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取得上市公司分红,应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公司法人代表去世怎么办?
      公司法人代表去世怎么办?我们知道一个法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公司的发展运营过程中需要有一个法定代表人来执行公司权利,同时也需要一个法人代表来承担公司的民事责任,可见公司法人对于公司是不可或缺的,这相关规定中有对于法人的详细说明,那公司法人代表去世怎么办?下面就对此问...


·实收资本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实收资本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由于现在我国境内的公司在创办的时候已经改为了认缴制,所以国家允许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不一次性到位。因此有的时候,公司实际的注册资本可能和实收资本是不一样的,因为这些资金也有可能不会一次性全部到位。不过在创办公司的时候,对于实收资本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肯定是必...


·股东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是否有效?
      股东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是否有效?有效的,《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


·公司法法院立案案由包括哪些
      公司法法院立案案由都有什么?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法院应当一律接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法院的案由包括股权确认纠纷、股东名册变更纠纷、股东出资纠纷、公司章程或章程条款撤销纠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