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个人侵权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认定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因个人侵权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认定吗?因夫妻共同原因导致的个人侵权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但如果另一方并不知情,那么则不属于共同债务,可以由一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容(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条件是基于实际的债务形成关系来进行认定,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夫妻离婚时需要对债务进行处理,双方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来对债务形成的原因进行认定,如果不能证明某项债务属于一方所有的那么都可以认定共同债务。



·远期信用证收款有哪些
      远期信用证收款有哪些风险?一、远期信用证收款有哪些风险? 1、汇兑风险,特别是在当前人民币对美元走强的情况下。 2、开证行破产。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开证人破产,不影响收款,因为开证人要提货,首先得先承兑汇票。汇票已经承兑开证行就必须要付款。 3、支付中止令。希腊、意大利一些不法...


·私募债的优缺点分别是什么
      私募债的优缺点分别是什么私募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高收益债券,一般都是低信用级别的公司发行的。如果你想知道私募债的优缺点以及其他私募债的相关知识,就马上跟着我们的我们一起阅读该文吧,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的!一、私募债优点1、发行成本低。2、对发债机构资格认定标准较低。3、可不需要提供...


·国企改制与债权债务处置
      国企改制与债权债务处置 一、债权追收 经过清产核资,企业存在应收债权的,应当采取包括诉讼、仲裁在内的各种措施追收。 由于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难以通过司法途径追收。 二、债务清理 (一)企业债务的类别和清偿顺序 1、优先债务 企业欠职工的...


·贪污犯罪退缴赃款可以减刑吗
      可以说贪污犯罪侵犯的利益是多重的,不仅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同时还会给国家、集体、社会的利益造成巨大损害。而一旦确定构成犯罪,除了要追究刑事责任外,还会要求对赃款进行退缴。那么现实中贪污犯罪退缴赃款该怎么操作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贪污犯罪退缴赃款可以减刑...


·构成骗取贷款罪利息要还吗?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碰到为了骗取银行贷款而故意提供伪造的文件或者虚假的证明。我们在刑法将其定义为,骗取贷款罪。在审理骗取贷款罪后,“构成骗取贷款罪利息要还吗”成为一个常见的问题。很显然,需要归还利息,我们下面将给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构成骗取贷款罪利息要还吗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


·正常借贷和非法集资的界线是怎样的?
      通过对比的方法,能更好的的理解刑事法律对各项罪责的规定。当公司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时,经营者可能会向其他主体借贷,有些股东会抓住机会,实施非法集资行为。故而对于投资者来说,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需要熟知正常借贷和非法集资的界线。 一、非法集资及其后果 1、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


·如何选择成都贷款担保公司
      如何选择成都贷款担保公司 成都贷款担保公司有很多,如何选择一家合法的担保公司确保公司资金账户的安全呢?这其中有不少的学问噢,如果选择不正规的担保公司可能会导致公司的资金链崩溃,导致公司业务无法正常进行。我们为您总结一下如何选择成都贷款担保公司,希望对您的选择有一定帮助。 一、成都...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是怎样的? 一、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治理整顿精神,集中有限资金用于国家急需的经济建设,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强公司债券的计划管理,决定从1990年起,对公司发行债券实行额度申报审批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中的公司债...


·保留债权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保留债权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一、保留债权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1、书面签订各类合同 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出于各种原因以口头形式约定,一旦纠纷发生将难以举证。而书面形式的证据效力往往较高,《民法典》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怎么样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在政府财政支出中 特别设立民政事业费一项,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便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这对于安定群众生活,以及恢复再生产能力,将困难和灾害限制在最小的...


·债务关系中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关系中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一、债务人陷于履行迟延 如果债务人已经处于迟延履行状态,而又不积极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并且自身客观上又无清偿债务的能力,则此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面临不能实现的危险,就应当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二、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