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解除三个月起诉可以得到法院的受理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解除三个月起诉可以得到法院的受理吗?合同解除三个月起诉是可以得到法院受理的,合同解除都会有一个《解除合同通知书》,有合同一方当事人发起解除合同诉求,《解除通知书》中告知了提出异议的期限,另一方应当在异议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解除通知书》中没有告知提出异议的期限,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否则有不被法院支持的风险。二、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有哪些?《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解除就代表着双方的合作关系也会随之消失,但对于在解除了之后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的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解决,但前提也要在三个月之内,对于这三个月是除斥期间,不会因任何事由而进行中断、中止,所以,自己的权益一定要懂得自己来保护。



·演出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演出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总会与他人签订合同,合同之中会涉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诉讼等活动中是可以作为一种凭证的。演出合同是众多合同中的一种,在里面可以就实时情况进行约定,演出合同适用于合同法的规定。那么演出合同违约责任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来介绍。 一、演出合...


·能否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能否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而在签订了这样的合同之后,对劳动者而言,自己的利益可以说也会受到更多的保护。那对于这类合同而言,是否能够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呢?要是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什么?
      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什么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什么(一)、对合同的其他具体条款进行补充完善1、对合同具体条款约定不明确的完善。合同目的反映当事人的订约意图,而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等具体条款是为实现该目的而确定的具体事项。合同目的相当于“纲”的作用,而合同的其他具体条款则是“目”。如果当事...


·有名合同都是什么合同,有多少种?
      有名合同都是什么合同,有多少种?有名合同指的是在我国《民法典》已有规定的合同种类,并且在法律条文中已经规定了这些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以及成立或生效的要件,那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有名合同是哪些呢?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有名合同都是什么合同,它们具体的内涵是什么。 有名合同的种类及内涵:...


·石油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石油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石油购销合同书范文: 石油购销合同书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每月需要确保向甲方提供柴油100吨左右,也可以由甲方以口头或书面订单的形式确定...


·试用买卖合同如何约定期限
      试用买卖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特殊情形,既然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认可是试用买卖合同的条件,那么买受人应当在多长的时间内作出认可,即试用期间多长对试用买卖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试用买卖合同应如何约定试用期限呢?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买卖合同如何约定期限 试用期间是一个时间段,...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做为贸易公司的销售员,当客户采购商品的时候,会和客户签署一份购销合同,确定双方达成买卖关系。没有特殊情况,双方都不得违约,如果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是要支付违约金的。那么客户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来给您介绍下相关知识。一、客户单...


·非诉讼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诉讼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非诉讼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诉讼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和律师之间进行相关的委托事项办理需要签订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


·不签居间合同有什么后果
      不签居间合同有什么后果一、不签居间合同有什么后果 居间合同可以不签,但是如果后续发生什么法律纠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保障权益。对于交易双方来说,居间人可能会因为没有居间合同的限定,不履行居间服务,对居间服务的范围管理不周到,或者是恶意抬高价格。对于居间人来说,不签订居间合同...


·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
      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合同也是存在很多风险的,如果出现违约或者一方当事人无法原有的履行义务就会产生纠纷,但是公司为了要生存,要发展,所以不可避免的与顾客,与合作伙伴之间都是需要签订合同,不安抗辩权就是来解决这种问题的,那么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了...


·物业合同需要业委会委员全部签字吗?
      物业合同需要业委会委员全部签字吗? 一、物业合同需要业委会委员全部签字吗 物业合同并不需要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的,业委会可以委托代表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