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过户纠纷官司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二手房过户纠纷官司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一)二手房纠纷起诉案件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二)二手房纠纷起诉案件金额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三)二手房纠纷起诉案件金额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四)二手房纠纷起诉案件金额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五)二手房纠纷起诉案件金额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六)二手房纠纷起诉案件金额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七)二手房纠纷起诉案件金额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八)二手房纠纷起诉案件金额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九)二手房纠纷起诉案件金额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十)二手房纠纷起诉案件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常见的二手房纠纷案件类型

1.过户纠纷。

过户纠纷主要是由出卖人对出卖房屋无处分权引起的纠纷,主要表现为:房屋产权的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共有房屋,或出租人处分租赁房屋,或成本价、标准价房屋的处分,使购房者不能取得完全产权及房屋被抵押等。这一纠纷的避免主要依靠交易前的调查核实,应查看产权证的原件,必要时可到房产管理部门调查。另外应就过户的时间和手续的办理及不能过户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的约定。

2.支付纠纷。

二手房交易中房款的支付也是纠纷的热点之一。避免此类纠纷的方式,一种是分次付款。也就是说为了降低风险,不宜在过户前一次性付款。应在合同签订后先支付部分房款,在过户时再支付一部分,而应押一部分尾款在入住一段时间后再支付。而另一种方式则是选择一可靠的中介机构作为担保,将房款支付给中介机构,待过户手续完成后,再由中介机构支付给出卖方,若不能过户,则将房款退还给买受人。

3.房屋质量纠纷。

作为二手房,在购买时尤其应注意是否存在质量隐患。首先应在购买前通过调查与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质量状况。其次在签订合同时应对房屋质量作出准确描述,以便在出现问题时可以分清责任,同时应对相关的的违约责任作出具体约定。

4.承诺未履行的纠纷。

有些二手房为了吸引买家,会以豪华装修加家具电器为卖点,但到交房时,豪华装修就会被调换,家具电器也都无影无踪。为了免受损失,如在某些细节方面与原业主或中介公司有口头约定,必须注意在签署合同时将口头约定的细节事项一一列明,这样才可避免事后产生纠纷。

二手房过户纠纷属于买卖纠纷,是一个普通的民事案件纠纷。如果想要打这种二手房过户纠纷官司的话,完全可以请一个合适的律所来协助,这种案件也是律所经常解除的类型,办理起来也不会有太大的难度。只是受律所水平不同的影响,在花费方面也会有些不同。



·房子贷款未还完可以赠与吗?
      房子贷款未还完可以赠与吗? 一、房子贷款未还完可以赠与吗 房屋贷款未清偿完的,房屋所有人未取得房屋完整所有权。但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但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买农村房屋要什么条件?
      在我国,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购房农村房屋的,因为国家通过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限制了农村房屋的买卖。其实,限制也就意味着附条件的可以,也即是说,只要具备了条件,农村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那么,购房者买农村房屋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买农村房屋要什么条件 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


·客户无购房资格
      客户无购房资格,签的合同是否有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在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自然就成立生效了。不过,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这类纠纷中,如果买家没有购房资格而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就会导致合同无效了呢?答...


·房屋买卖欺诈的情形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价款比较大,因此出现欺诈的情形也是很多的。那到底实践中,房屋买卖欺诈的情形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1、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商品房特别是期房销售过程中,广告往往是引起消费者购买欲并作出购房决定的促成因...


·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会怎样
      一、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会怎样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在于婚前两人是否已商议后的决定。在法律面前,法官也不会轻易判定离婚,在他们看来,两人还是有感情基础的。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如果没有“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


·离婚后女方能分得一半房产吗?
      离婚后女方能分得一半房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


·婚前购买房产需要办理公证吗
      ?在现代社会中,男男女女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法律意识也逐渐增强了,认为做婚前房产公证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让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在法律上,婚前购买房产需要办理公证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购买房产需要办理公证吗 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


·房屋赠与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房屋赠与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房屋租赁装修费谁出
      房屋租赁装修费谁出 承租人装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要考虑在合同上有没有具体约定,一般有约定的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与承租人来协商解决。下面为您具体分析这两种情况: (一)双方有约定的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专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达成了约定,应该按照约定执行。...


·一、商品房买卖违约情况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违约情况有哪些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如房屋,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合同无效;后者是违约的类...


·离婚房产析产时间是多久?
      如今离婚已经很普遍了,过去的几年里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在增加,原因一方面是人们的婚姻观念改变,另一方面就是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在离婚时问题纠纷一直困扰着离婚夫妇,最主要的是财产特别是房产的分割,在民法典中有详细的说明,那离婚房产析产时间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一、离婚后房产证办理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