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子贷款未还完可以赠与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子贷款未还完可以赠与吗?

一、房子贷款未还完可以赠与吗

房屋贷款未清偿完的,房屋所有人未取得房屋完整所有权。但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但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屋赠与的手续

1、签订赠与合同。房屋赠与必须有赠与合同,所以在办理手续之前,赠与人应该与受赠人先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

2、办理公证。受赠人需持相关资料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证明该赠与合同是合法且有效的。

3、房屋评估。赠与人与受赠人需要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一份评估报告。

4、缴纳税费。受赠人与赠与人需持房屋权证书以及身份证和赠与合同等资料,前往房管局缴纳相应的税费,并获取完税证明。

5、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缴纳完税费之后,赠与人与受赠人就可以办理房屋权转移手续了,手续办完之后便可在约定时间领取新的房产证。

6、交付房屋。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此时房屋赠与的手续也就完成了。

三、最新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婚前购房,婚后男方还贷夫妻共同财产算吗?
      婚前购房,婚后男方还贷夫妻共同财产算吗? 一般是不算的,但是有两种情况。第一: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以及增值部分输入夫妻共同财产。第二:一方用自己的财产婚后还贷,那么财产任然属于个人财产。 第一种情况就属于特殊的方面,不属于意...


·起诉离婚房产自行分配规定有哪些?
      离婚在如今变得越来越普遍了,我国的离婚率在逐渐的升高,而在离婚过程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在财产中份额占比最重的就是房产分割,婚姻法中有关于房产的分割说明,那起诉离婚房产自行分配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


·买卖二手房过程中需要知道什么
      买卖二手房过程中需要知道什么 1、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情况,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对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别房屋产权证真伪的最保险方式是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2、准确了解售房人一般来说,您可以通过查看房产证所有人的...


·楼房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抵押贷款流程:1.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2.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内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贷款基础资料档案一般包...


·小产权房原房主可以收回吗
      可以。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小产权的房子是集体产权,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如果原房主想要把房屋收回是可以的。但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履约保证金怎么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履约保证金怎么约定?房屋租赁要签合同,合同里一般会注明房屋租赁双方个人信息、租房期限、租金、押金、保证金等信息,很多人在约定好租房期限后,又因各种因素无法履约,会产生合同纠纷。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履约保证金怎么约定?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一、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


·父母可以为未成子女买房子吗
      拥有了房产的所有权之后,就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置自己名下的房产,此时要求所有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现实中,多数父母想要为未成年子女买房。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父母可以为未成子女买房子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父母可以为未成子女买房子吗 (一)从行为性质上看该行...


·房屋产权登记费用有哪些
      在进行房产产权登记的时候是为了能够对该房产进行确权,一般登记了之后,在登记簿上面的人就是房产的所有者。而在具体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过程中会涉及到费用的缴纳,那么房屋产权登记费用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产权登记费用有哪些 动迁回迁房收费标准: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可以由别人代签租房合同吗
      可以由别人代签租房合同吗1、房屋租赁合同是可通过代签而完成的,但为了以后避免一些纠纷,建议有委托人出具带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给予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还需准备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租房合同如果没有明确的授权而代签的,则属于无效合同。2、授权委托书在填写时应注明委托事项,以及授权...


·房屋买卖终止协议怎么写?
      房屋买卖终止协议怎么写?房屋属于价钱昂贵的商品,一旦签字盖章确认就产生了法律效力,签订购买合同与撤销合同都应该慎重对待,注意合同中所使用的字句。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签订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需注意一切合同都必须符合法规。若产生合同纠纷,可以咨询本站的专业律师。 一、示例一 《房屋买...


·一、对于房屋继承权如何分配?
      一、对于房屋继承权如何分配? 房屋继承权的分配应当首先按照遗嘱中的指定的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处理,未指定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法律规定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顺序: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