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居住证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办理居住证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吗?办居住证可以没有劳动合同。居住证不一定需要劳动合同才能办理,这是因为居住证跟劳动合同这两方面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可以到所住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如果要办理居住证,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去出租屋管理中心或者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办理。居住证一般是提供房东的房产证、租房合同等材料办理。居住证不需要劳动合同,主要是要有稳定的居住地址。二、办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居民身份证;(二)本人相片(系统无法获取相片的申领人需提供);(三)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三、办理居住证的作用有哪些?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一)义务教育;(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在上海北京等这些地区如果想要办居住证的话,不仅要求当事人有固定的住所,还要求有稳定的工作,类似于这些城市办居住证的时候就得提供劳动合同,根据自己所在城市,办居住证要提供的这些材料可以到公安机关先咨询一下。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及依据是什么
      在社会生活当中,其实有些劳动关系虽然表面上已经形成,但是实际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非常不尊重的。某些情况下,如果劳动者能够从其他方面证明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话,其实是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的。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法律知识是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及依据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对于社保有误工费相关标准的描述
      对于社保有误工费相关标准的描述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7年毕业季即将到来,大多数企业已经开始校园招聘,绝大多数的应届毕业生也开始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您都知道工作伊始是有试用期的,那么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接下来,请您仔细查看以下资料。 一、试用期单位解除合同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作出劳...


·没签劳动合同能要求赔偿吗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说到没有劳动合同,其实主要就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此时因为是单位一方的原因损害到了劳动者的利益,因而就需要做出赔偿。那么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可以的,没签劳动合...


·什么是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批 工程款涉及的金钱数额很大,一次
      什么是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批 工程款涉及的金钱数额很大,一次性支付是不现实的,因此很多施工单位都是分多次支付的。那么什么是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批?审批的流程是什么?等等问题都是很多人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工程进度款支付...


·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是怎样
      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是怎样 一、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是怎样 (1)当事人陈述。 (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意见的,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鉴定人亲自出庭的,经过仲裁庭许可后...


·如何做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通常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工作范围内人身受到了损害的话,这样的情况下才会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构成工伤事故,这关系着日后对事故的处理方向。那究竟实践中应该如何做工伤认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做工伤认定? 1、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应当首先...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包括两类劳动者:一是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


·办理退工手续;
      办理退工手续; 二、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 三、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仲裁下终局裁决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仲裁下终局裁决的规定是什么?劳动仲裁下终局裁决的规定是劳动仲裁法当中规定某一些情形之下所作出的裁决应当是终局裁决具体情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


·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是多久?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