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事故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1、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二、因交通事故休病假公司可以辞退吗?公司不可以把正在病假的员工开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实,职工享有的法定医疗期跟本人的工作年限也是有关的,不同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也都不一样,而且国家法律制度上对病假救济金有最低限制的,另外就是部分交通事故,其实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工伤保险待遇执行是怎样规定的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
      工伤保险待遇执行是怎样规定的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取保候审买火车票能被发现吗
      取保候审买火车票能被发现吗 一、取保候审买火车票能被发现吗 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


·公车私用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
      公车私用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对于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的问题,小编在这里做简单介绍。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为一些原因导致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个人的,如租赁、借用等情形,在此情形下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那么承担赔偿责任的应是...


·犯了内幕交易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内幕交易罪既遂怎么判刑? 自然人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民事诉讼能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公民在遭遇交通事故后,最直接面临的就是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根据事故状况,公安部门会对涉事人员划分相应的事故责任。但如果公民对事故赔偿协商不一致,通过民事诉讼能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从而重新确定赔偿金额呢?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民事诉讼可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驾驶人开车上路总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出现人伤交通事故,有
      驾驶人开车上路总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出现人伤交通事故,有些时候是驾驶人自己不小心、有时候是行人或机动车违规通行,但无论责任怎样划分,如果驾驶人处理不当,有可能自己的机动车被扣住不放,还要陷入到受伤者无休止的索要赔偿和纠纷处理中,那么,交通事故人伤处理技巧是怎样的呢? 交通事...


·交通事故全责至人死亡怎么判刑
      一、交通事故全责至人死亡怎么判刑? 交通事故全责至人死亡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


·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买车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买车吗? 一、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买车吗? 公积金不能贷款买车,公积金是用来买房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会怎样处罚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会怎样处罚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


·一、交通事故构成伤残标准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构成伤残标准可以获得赔偿吗? 交通事故构成伤残标准可以获得赔偿,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