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购销合同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解除购销合同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吗可以的,约定解除其灵活性一般较强只要不违反法律 或者行政法规效力性的禁止性规范,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一般都可生效。双方约定解除的自双方约定解除的合意发生之时即产生效力。违约只是条件之一,具体需要看合同类型,比如买卖合同双方不存在违约,但合同标的物在合同履行之前因客观情况比如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标的物损毁不能交付而解除。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即指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未来可能出现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合同是否解除的条件。因此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首先必须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将来也许会发生,也许不会发生。二、协议解除合同流程是什么?(1)协议解除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完全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原合同。它适用于协议解除类型,并且在单方解除中,只要解除权人愿意采取这种程序,法律也应允许并加以提倡。(2)由于协议解除程序是采取合同的方式,所以要使合同解除有效成立,也必须有要约和承诺。这里的要约,是解除合同的要约,其内容是要消灭既存的合同关系,甚至包括已经履行的部分是否返还,责任如何分担等问题。它必须是向既存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发出,并且要在既存合同消灭之前提出。这里的承诺,是解除合同的承诺,是完全同意上述要约的意思的表示。(3)协议解除是否必须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我国法律未作这样的要求,允许当事人选择:或者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或者直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原合同的协议。采取协议解除程序,何时发生解除的效力?在合同解除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时,有关部门批准解除的日期即为合同解除的日期。在合同解除不需有关部门批准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之时就是合同解除生效之时,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商定解除生效的日期。当事人双方在解除合同时,按照法律解除的流程解除。解除时,也应制作解除合同的文书。履行过程中,一方不同意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由人民法院对合同的解除进行办理。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解除合同有什么条件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解除合同有什么条件合同在成立生效后,可能会因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让合同关系消灭,我们称之为合同解除。合同的解除一般都是有方式的,那么您知道解除合同的方式都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一) 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


·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哪些? 一、解除合同定义 法定解除合同,是指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而由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在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


·一、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可以吗?出租人在未经同意转租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属于承租人严重违约行为,...


·合同纠纷管辖规则规定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


·合同到期不续签算辞退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算辞退吗(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项,第47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是按每满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


·技术贸易合同的性质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技术贸易合同的性质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一、技术贸易合同的性质 交易标的性质不同物贸的标的是有形的物质商品,易计量、论质和定价;而技贸的标的是无形的知识,其计量、论质和定价的标准都是很复杂的。 二、技术贸易合同采用的形式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是分属两国的当事双方就实现技术转让这一...


·合同未执行违约金增值税税率
      合同未执行违约金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合同未执行违约金增值税税率是3%,合同未履行时收取违约方的违约金,由于未发生发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行为,不应开具发票。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


·中央空调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中央空调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中央空调购销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合同生效? 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具体来讲,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


·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


·租赁合同该怎么审查,如何审查租赁合同
      当事人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有些情况下需要将合同办理登记备案,也就是要具体对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做一个审查。那具体来说,租赁合同该怎么审查呢?大多数的当事人都不是很清楚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赁合同该怎么审查,如何审查租赁合同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