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需要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我们国家现在只要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必然会涉及到相关的人员来说的话,必须要了解一下赔偿的具体的标准性的问题。这个标准通常也会根据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当中的司法解释》规定来进行确定。



·无过错责任赔偿交强险不够该如何处理
       机动车在驾驶时,一些机动车驾驶人员难免会出现一些相关的违法或者其他现象。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相关的受害方会受到一定的赔偿。那无过错责任赔偿交强险不够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这类问题为你进行解答。  国务院依照《道交法》授权制定了《交强险条例》,其中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机动...


·构成交通肇事罪有哪些行为
      说到交通肇事罪,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在交通肇事中,其实只要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就有可能演变为交通肇事罪,此时需要承担的责任就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一般构成交通肇事罪有哪些行为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1、构成交通肇事罪...


·哪些情况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由交警部门居中进行调解。此时法律规定,必须要当事人共同提出书面的申请,否则的话是不能能进行调解的。当然,除此之外,一些情况下也是不允许进行调解的。那到底哪些情况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况不适用交...


·物权法中金钱可以指示交付吗
      物权法中金钱可以指示交付吗 一、民法典中金钱可以指示交付吗? 金钱属于动产,是可以指示交付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 1、是...


·在外地违章停车的贴条丢了怎么办
      你可以在全市任何一个交警队或交通执法点接受处罚,你只要拿着行使本和驾照去就可以了,现场确认签字交通违规书,然后去银工商行交钱即可。只要你没去交警队确认违章,那你就可以拖到验车前去接受处罚;但只要你接受违章确认了,那就必须要15天内去缴纳罚款,否则,会产生滞纳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交通事故中小孩抚养费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小孩抚养费如何赔偿?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受害人死亡的 (1)城镇居民为: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抚养人抚养费=...


·一、面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面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规定是什么?面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规定是需要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进行具体的民事赔偿方面的话,包括对方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和具体的护理费用,营养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对交通事故处理做了许多新规定,对公安机关以及 当事人依法处...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致死量刑怎么判?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致死量刑怎么判?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情况,司法实践在处理具体案件中据以定罪量刑的结果也往往不相同。因此,往往对同一犯罪情节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都互相渗透着矛盾的观点。从司法实践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情况非常复杂。如果这类案件只是简单地以交通肇事或者...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扣押时间是多久?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扣押时间是多久? 一、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扣押时间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扣车期限是5天,需要鉴定的有可能是20天,最长不超过60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


·交通事故赔偿不合理不签字可以吗?
      交通事故赔偿不合理不签字可以吗 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


·在我国挂名车主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之所以车辆会有挂名车主的这种现象,那是二手车买卖的时候原来车子的主人和实际售买人因为各种客观因素并没有及时的去办理好过户手续,但是在此期间就意想不到的发生了交通事故。所以人们对挂名车主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这个问题是比较关注的,但遗憾的是,目前法律中并没有对这个问题有着特别明确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