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端午出车祸以后怎么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端午出车祸以后怎么处理 一、端午出车祸后该怎么处理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在收到认定书后10日内各方一致书面申请公安调解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调解未成功或未向公安机关申请调解、逾期申请、对事故认定、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诉讼途径解决
1、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
2、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全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特别是伤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的,或者手术治疗的。
3、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车辆。
4、法院开庭,可能构成需要伤残鉴定的,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
5、鉴定结果出来后,或者治疗基本结束后,法庭开庭审理,判决。
6、受害人申请执行。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注意以下问题:
1、及时报警110及120。
2、记录车号,车型,颜色。
3、记住司机姓名,长相,衣着,单位。
5、查看对方车辆右上角保险标志,记住承保公司。
6、医疗就诊,要保存所有医疗单据、票据,病历,及交通费。
8、对方不出钱,请求公安机关向保险公司发通知要求垫付费用。
9、要求警方出具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证明。
10、对方没有保险,警方检验扣车到期,到法院进行诉讼保全车辆。
11、受伤严重、协商不成,在事故发生日一年内起诉,最好出院后三月内起诉。
12、如果对方车辆有第三者责任险,如调解不成列: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为被告。
13、依伤害情况申请法院委托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后续费用评估,肢俱安装费用鉴定,护理等级鉴定。
14、如因事故死亡,家属在法院审理阶段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此外还要注意的是:由于以前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亲属获得赔偿,是交警的职责;现在交警已经没有这个职权和职责,受害人应当及时通过起诉来保证赔偿权利的实现。
三、交通事故肇事人要注意什么
1、及时报警,110、120,告知保险公司。
2、保护现场、主动救助。
3、切记不要逃逸,如逃逸责任加重,可能要承担全责。
4、如经济困难,请求公安机关向保险公司发通知要求垫付费用。
5、责任认定后公安机关没有长期扣车的权利,超过15日或一个月要求放车。
6、交警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警方无强制让司机出费用的权利。
7、如协商调解不成,告知自己的承保公司,让对方到法院起诉。
8、如发生死亡,自己被公安羁押,请家属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
9、一逃不能了之,交通肇事罪不逃逸刑期6个月至3年,如逃逸刑期3年至7年,治安拘留折抵刑期。如不逃逸又赔偿了对方损失取得凉解,判处缓刑监外执行的可能性很大。
随着端午节放假,出行的人群增多,车流量也增加,端午出车祸的可能性也变大。但是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要确认人员是否有伤亡,大的交通事故的发生肯定是对受害人的利益造成了损害的,此时不管是物质方面的损失还是人身或精神方面的损失,都是可以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要求肇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



·喝2瓶啤酒多久能开车上路
      喝2瓶啤酒多久能开车上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最好24小时再开车上路,否则可能会被以酒驾或者醉驾行为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不是一概不予...


·汽车三者险赔偿比例是什么
      汽车三者险赔偿比例是什么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或保险车辆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保险车辆方负全部事故责任的,...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金范围
      精神损害赔偿金在一些特殊案件中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如在交通事故中就可以申请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金范围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金范围 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责任范围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责任范围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一、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在法律上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就生效。 就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来说,赠与的生效还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对动产来说,赠与物的...


·交通事故有人伤责任认定书一般什么时候可以得到?
      交通事故有人伤责任认定书一般什么时候可以得到? 在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发生后一周之内就可以得到该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


·在我国行政拘留不交罚款不放人?
       一、在我国行政拘留不交罚款不放人? 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被处罚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


·交强险费用计算公式是什么?
      交强险费用计算公式是什么? 交强险不同于商业险,是国家强制征收的。交强险的费用实际指的就是交强险的保费。很多都是保险公司收多少就交多少,对具体交强险费用计算不甚了解。那么交强险怎么交?下面就这个和您生活关系密切的话题,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交强险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最终保费=...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常常会发生,因此带来的交通事故问题常常困扰着我们。今天,我们就为您谈谈交通事故责任的垫付问题,当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了受害方的财产或人身伤亡时,其造成的损失本应由保险公司赔付,但有些时候由于情况紧急,保险公司无法及时处理这个问题,于是就涉及到交通事故责任方需不需要...


·交通事故财产恶意保全的危害及原因是什么?
      财产保全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将来法院判决能够执行,同时一定程度上也算是一种救济,有利于确定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乏有人利用法律的漏洞进行恶意财产保全,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恶意保全的危害及原因是什么呢?有什么补救的方法吗?我们接下来为您解答。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财产保全制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